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前 溪:残疾人犯罪 要惩罚更要预防
//m.auribault.com2015-11-20来源: 京华时报
分享到:更多

  记者18日从广东东莞常平镇公安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近日打掉一个残疾人涉恶团伙,抓获该团伙11名成员,目前这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该团伙以朱某星为首,成员均是残疾人,他们成立了一个名为“残疾人互助会”的组织,并未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及起哄闹事帮人摆平事情等方式牟取利益。

  残疾人是不幸的,但他们的犯罪行为却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了严重伤害,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不过,对于残疾人犯罪,我们更该感到痛心。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纵观类似案例不难发现,残疾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这么几种:经济需求;缺乏法律意识;流浪社会;心理障碍;不良的婚姻状况;文化教育水平偏低,等等。据统计,我国目前聋哑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率很低。而目前我国在对聋哑人的早期教育中,大多数聋哑学校都采取封闭式教育管理,其动机就是怕出安全事故承担责任或防止聋哑学生出逃或被人诱骗。但结果是,这往往严重阻碍了他们与社会的联系和互动,聋哑学生的社会化进程再次受阻。残疾学生一旦进入复杂而又竞争激烈的主流社会就难以适应了,在社会各种不良影响下容易导致犯罪增多。

  对于残疾人犯罪,最需要关注的,不仅是法律惩罚,还要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犯罪预防机制。

  首先是家庭预防机制。残疾人犯罪有一个渐变过程,如果家人能够及时发现,就能够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其次,社会应该建立残疾人互助组或协会,这一方面英国的做法可以借鉴。据了解,英国聋哑人协会有三大服务,其中宣传服务,具体为制作录像带、咨询服务、手语服务等。俱乐部每周公布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如果我们借鉴这个思路,且经常性开展工作,必将提高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再次要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残疾人犯罪,在判刑上相对轻些,这会使残疾人产生错觉,以为犯了罪也没事,因此要在残疾人中宣传典型案例,让他们意识到违法的代价;最后,还要从制度层面体现对残疾人的关爱,包括福利待遇、就业等方面,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其实,只要能够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关爱”和“就业关爱”,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住残疾人的犯罪冲动。

  残疾人犯罪要惩罚,对残疾人犯罪团伙也要严厉打击,但残疾人走上犯罪道路,却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原因。因此,更要建立残疾人犯罪预防机制,避免更多残疾人误入歧途。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