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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低价团”、“平价团”引发的纠纷、甚至肢体冲突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关注,不过始终没有实际政策监管、杜绝。近日广东东莞市一名网民便在微博发布多段短片,大吐参加百元旅行团到云南丽江市旅游的不快经历。(11月13日凤凰资讯)
如今,经济不算景气,买卖比较难做,旅游市场亦是如此。故此,商家绞尽脑筋,纷纷推陈出新,以“零团费”、“平价游”为噱头,大肆招揽生意,营造声势。但显然,商家不做赔本的生意,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当给出一颗甜枣之后,必定会有不可告人的陷阱等你靠近。因为商家要核算成本,商家也要养家糊口,商家凭啥请你吃喝玩乐?
然而,个别游客却占便宜没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以其坚定的意志和不可动摇的信念,把蹭吃蹭喝蹭玩坚持到底,也想赚得盆满钵满。当然,商家游客都得赚便宜绝对是“天方夜谭”。于是乎,矛盾一触即发,不愉快、不舒畅,甚至口诛笔伐、拳脚相加的经历在所难免,并且屡禁不止。
诚然,出现种种乱象的源头在于商家,主体责任也在商家。但我们必须得承认,一个巴掌拍不响,被胁迫的游客也难辞其咎。是不少游客的贪小便宜心理,让“低价团”、“平价团”有了市场,有了继续做下去的“勇气”;是吃亏游客的得过且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姑息纵容了不法商家的嚣张势焰,也间接导致了旅游纠纷的屡禁不止;是不少旅客的“迎风破浪、铤而走险”,助推了旅游营销的恶性循环,加重了买卖双方的潜在矛盾。
作为游客,我们不能直接改变商家的营销推广模式,也不能根本上左右他们的赚钱方式,但我们可以向“低价诱惑”说不,可以擦亮眼睛,摒弃小恩小惠;我们可以与侵权主体抗争到底,把他们的种种恶行通过媒体揭露出来,通过国家行政部门监管起来、捆绑起来、制约起来;我们还可以当义务宣传员,身体力行,口口相传,现身说法,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传递正能量,传递和谐之音。
旅游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值得憧憬和期盼。恕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给本应畅快的游行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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