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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竞翔: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
//m.auribault.com 2016-01-13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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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内地问题P2P网贷平台数量已达1733家,主要问题是管理层失联和歇业停业。最近,e租宝、大大集团等百亿级交易规模的平台问题事发,更把这一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一些在行业门外觊觎已久的逐利者也从中看到机会,纷纷穿上互联网金融的“马甲”,五花八门的P2P网贷平台开始野蛮生长。尽管建起了网站和APP,许多网贷平台并没有将互联网作为主要业务渠道,或者用互联网技术来影响交易和市场,而是依旧靠线下推广来获取客户;在风险管理上,他们的风险控制仍是传统方式,并未运用大数据或者多维度数据等新技术甄别风险。另外,通过伪造虚假借款人,建立“资金池”,进行平台自融,直接分配资金去向也是网贷平台的常见手段。这些都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特征。

  是什么原因让P2P网贷行业对普通投资者具有如此吸引力呢?恐怕还是高回报承诺。

  国内理财教育欠缺,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理解过于简单,他们更喜欢平台给出产品明确收益率,并由风险平台兜底实现刚性兑付最好。即便平台不能兜底,也最好由担保公司和金融公司做征信。为了迎合这种需求,P2P平台纷纷将企业大额借款拿来,进行期限拆分、金额拆分,然后包装成互联网上的投资标的来吸引投资者。更有甚者,控制融资利率,限定投资收益,做大利差自己吃下。另外,再建立一个资金池,既方便时点和期限匹配,又能在出现坏账时进行资金腾挪,避免坏账曝光从而影响平台信任度。

  P2P存在的真正意义,理应是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让小投资者和小融资者直接建立联系。但现在,多数平台俨然成了没有牌照的银行,而监管跟进力度不够。可喜的是,对P2P行业的监管细则终于在2015年末出台了,对其作用我们拭目以待。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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