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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不应该由第三方代购
扶 青
//m.auribault.com 2018-02-06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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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在线旅行社捆绑搭售、默认勾选的行为引起热议。中消协多次发起调查,督促相关平台整改。但据后续观察,一些平台有变本加厉之嫌,在春运火车票上也玩起了“套路”:比如买票默认捆绑快速退改签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以及租车优惠券等;有的则在“出行服务”中提供购买保险的选项,如购买30元/份的保险可以享受极速出票,20元优先出票,10元快速出票,如果不勾选任何“出行服务”,网站则明确“出票慢,可能需要排队”。

  理论上讲,机票和火车票的搭售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形,这是由机票和火车票的不同销售规则决定的。机票属于市场定价产品,供需多元化,走的是“代销模式”,即旅行社是代理卖票的主体,航空公司返还佣金。捆绑搭售之所以产生,一般是基于航空公司的佣金费不断降低,而各代理商之间大打价格战,票价压得很低,只能通过附加服务获利。火车票则属于政府定价产品,供需形式单一,走的是“直销模式”,也就是由铁路部门直接向公众售票。在这种“扁平化”的售票模式中,买卖双方的信息基本对称,很多售票窗口的盈利空间,仅仅是取票或者异地售票的5元手续费,现在,铁路总局连这部分手续费也取消了,第三方售票如果要制造利润空间,捆绑搭售是自然而然的产物。

  然而,火车票的销售规则决定了第三方代购的商业模式不仅不合理,甚至违法。今年春运,铁路部门多次提醒,不要通过第三方代购网站和手机客户端购票,避免被代购方采集个人信息,甚至有可能无法办理退改签等。其中的指向很明显,大部分使用第三方代购的消费者,都不存在“不明不白的消费”,他们愿意用高出票面的价格购票,更多是因为他们愿意为“购票成功率”买单。也就是说,大多数人都清楚,第三方代购的实质是抢票软件,“保险费”是用来购买技术和效率。然而,火车票属于有限资源,具有强烈的普惠性,它的分配原则不应遵循“价高者得”,而是考虑给最需要的人。在窗口购票时代,需求的刚性程度体现为人们愿意付出的时间成本,但在互联网时代,这个标准被模糊化了。

  网络购票既要考虑效率,也要考虑普惠性,所采用的方式是集中放票,统一购买。这种方式虽然会受到网速、硬件等影响,但总体来说是公平的。然而,抢票软件利用了技术上的种种可能,以远远高于个人的成功率实现“插队”,最后还是导向了“价高者得”的现象,甚至,谁出钱多,谁就能利用更多更好的技术资源。对这种情况,铁路部门向来不能容忍,采取一系列应对方法,将验证码复杂化,限制刷新速度,以实现对人和机器的识别。这种思路和方法重在防御,而技术总是日新月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考虑到抢票软件在市面上广泛存在的现状,或许可以有另外一种思路:抢票软件有两类,“黄牛党”私下开发的工具软件和正规网站上线的技术方法,前者很难查证,但后者却大摇大摆,几年前就有网站以“抢票”获取流量,这几年,几乎所有的正规OTA网站都上线了“抢票”功能,导致不得不抢票的普遍现状。如果这一现象是不合理的,不应该对代购网站采取一些措施吗?

  每逢春运,购票都是难题,它的本质还是有限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有不少专家提出,火车票也可以效仿机票“市场化”,根据需求制定价格。个人认为这是比较靠谱的方法。在春运这个极为现实的问题前,对火车票实行价格控制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一道理的前提,应该是不能只提醒大家不用抢票软件,而要对它们大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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