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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将从4月持续到12月,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
以国务院的名义印发通知,专项治理校园期凌,足见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我们仅仅从媒体上、网络上了解到的校园欺凌事件,数量就不少,性质更是触目惊心,有的甚至是团体式的,在校园形成了欺凌同学的小帮派。这也是青少年教育中的一个世界性问题,青少年暴力,跟青少年时期的心智特征有关。所以很难说这是一个格外突出的阶段性问题、时代性问题,只能说现在特别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也正因如此,专项治理的作用,是提醒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明确责任主体,但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
中小学生暴力现象,也就是校园欺凌,以及无论对受害者还是施暴者的成长带来的影响,不能说过去没有认识,学校、家长为此头痛不已,是个事实。关键就是谁来负责、怎么负责。学校的做法,常常表现为有心无力,有力也不一定对路,简单的批评教育,不断地请家长,再严厉就是劝退转学开除等等,都是结果式的惩戒,缺少前置的预防。
这种无力,其实就是我们中小学教育上的长期错位和偏差。教书育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说起来都头头是道。但实际上,大多数学校从办学思路、师资配备、机构设置等,整个运行主要是围绕成绩、升学率来转,几乎将此视为唯一的功绩、唯一的责任。有的学校连基本的体育、美育课程都弃之不顾,难度更高更难以量化考核的德育和心理教育,就更不用提了。此次专项治理将中等职业学校纳入其中,可谓明智,中职学生也都是未成年人,但一些学校重技不重德的现象突出,校园管理很难说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征。
专项治理的显要意义,就是明确了学校对校园欺凌现象的第一责任。现代教育,重点就是把国民教育视为一项国家责任,各类学校是这一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国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优秀的人,合格的国民不是简单指掌握了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我们再也不能说教书才是学校的事,而总是把德育等其他方面的责任推给社会和家庭。
这也意味着,问题并不是突击治理这么简单。而是要通过专项治理,督促学校回归教书育人的价值本位,建立起一套责任体系,真正对学生的身体、心智、人格等健康成长负起责来。其中既包括让学生免受暴力伤害,被欺凌学生的心理恢复,也应包括对实施欺凌者的相关教育。《通知》中明确提到,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等,这就是一套长效责任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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