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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街区可谓顺时之举,大势所趋。但这只是一个方向,不意味着小区就一无是处,就没有一点可以肯定和借鉴的地方。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关于“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的规定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尤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一条,更是引起了各种解读。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发改委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打开已建成住宅小区不会一刀切,也非简单“拆墙破院”。(《南方都市报》2月23日)
古人讲“过犹不及”,我们因此吃过不少苦,走过不少弯路。正是衔着教训而来,人们担心《意见》的发布,会不会带来一种新的“大跃进”,就像当初一哄而上建小区一样,现在又大手一挥拆围墙。要是所有小区围墙都拆除,小区内部道路全都公共化,一下楼就是大小马路,对很多人来说,一下子还真有点不习惯,会带来新的问题。听到这句“不会一刀切”,我想很多人可以暂时放松心情了。
围绕《意见》的发布,现在舆论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其中一根“大弦”,反复强调小区的千般不是,万般不足,甚至把封闭小区称为是农耕产物。言下之意是,封闭小区一无是处,当初不应该建,现在不应该存,而以街区全面取代小区势在必行,马上就行。这样一种声音,很是让人担心。
从城市发展方向,西方国家的先行先试来看,相对于封闭小区,街区确有其优势,大力发展街区可谓顺时之举,大势所趋。但这只是一个方向,不意味着小区就一无是处,就没有一点可以肯定和借鉴的地方。
任何一种事物的流行,不仅是外部推动的结果,而是有其内因,内因还经常起主要作用。拿小区来说,硬币的这面,固然有许多问题,但在硬币的另一面,也有其优势理由。追忆过去太远,不妨看看现在,在我们身边,住宅是不是小区化管理,在居住环境,以及舒适度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在房价上,也不是一个等量级。对于小区的种种好处,看不到,不承认,不仅是一种认识问题,背后恐有一种见风使舵的投机主义。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一种新事物取代旧事物,常常表现出不可阻挡性。其实新事物和旧事物的关系,并不总像火车与马车,有着完全的决裂。在很多时候,旧事物自有风华,而新事物正是站在旧事物肩膀上,吸收旧事物长处而来。在街区和小区的关系上,也是如此。从小区向街区迈进,并不是说小区一无是处。只有在总结小区的基础上,吸收其长,回避其短,街区的实现才有意义,才会得到更多认可。
街区和小区,概念不同,主体相同,目的相同,皆服从服务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件已经作出说明了,打开住宅区的目的,不是简单把围墙拆了,以开放整个社区,而是为了“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这是一个宏大而又系统的工程。由于住宅区情况不同,这也决定了实施时间和方法各不相同。如果简单地把小区打入冷宫,实行全盘否定,万一街区不能实现,或者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结果造就“四不像”,到时又该怎么办?在政策实施上,必须坚持科学审慎的原则。
因此,街区逐步取代封闭小区,固然是方向所在,但也请不要把小区说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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