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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1月20日新京报)
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国办专门就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意见》,发出的政策信号十分明晰。每年这时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各类事件并不少见。出台意见切实维护2.7亿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辛苦一年的他们,能够拿到工资过个开心年,无疑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民生保障的暖心之举。往大了说,这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新理念,共享发展就是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共享人生出彩。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上亿农民工市民化,共享城市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助力化解房地产库存,等等。这一切,都需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待解难题。实际上,近年来为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家多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在“治标”的意义上发挥了很大成效,但仍然留下了不少盲区和漏洞,彼此之间也缺乏配套。和以往政策相比,此次《意见》用心良苦,技术层面上几乎穷尽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种可能,比如层层转包发包、垫资施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等,然后对症下药给出具体“堵漏”措施。而在明晰责任的层面上,一方面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和直接责任,另一方面构建了一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1+12”落实机制,“1”是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12”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全面治理”是新政策的最大亮点,它也堪称此前各政策的“升级版”。
全面治理亟需全力推进。按照政策设定的期限,到2020年要努力解决这一问题。2020年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之年,精准扶贫的实现目标也定在了这一年。以5年为限破多年之冰,需要各级各部门付出切实的艰苦的努力,既要严格按照“顶层设计”推进落实,更要自觉加强“基层探索”;既要有明确的“过程意识”,又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不观望、不推诿,一步一个台阶朝着目标努力。在实践中,最要紧的是政府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将《意见》尽快传导到位、着力推进到位、全面落实到位,让相关企业知道这些是“长着牙齿”、不能有丝毫折扣的硬约束。对社会来说,则要形成一个舆论监督机制和绿色通道,能够及时发现并向相关部门反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等行为,从而立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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