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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沈颢不值得同情?
——兼论舆论环境建设必须要恪守底线
//m.auribault.com 2015-12-25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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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0日,21世纪报系总裁沈颢等几名犯罪嫌疑人被上海检方批捕,罪名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及多宗个人犯罪。此案一出,一些媒体人为之惊呼,亦有媒体采取不同的方式,对这位北大中文系毕业的轻狂“诗人”表达了同情和惋惜。

  某财经类网站用极富人文情怀的标题对沈颢表达了某种惋惜之情:一位曾写出“即使新闻死了,也会留下圣徒无数”等文字的媒体人,今天失去了自由。

  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中,众多自媒体纷纷转载《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远去的鼓声》《那些新闻的圣徒》等文章,并抒发对沈颢“过去是优秀记者,而今被警方带走”的感慨。

  在新浪博客上,有媒体人直言不讳沈颢是“神级的人物”。微信公众平台上,《偶像沈颢》一文流传甚广,评论者甚至把沈颢比作“悲情的新闻赌徒”,在风云际会规则冷酷的大时代,与“庄家对赌”,多轮博弈之后终输了。

  更有外媒采用煽情的标题,把沈颢被抓看成政府“打压南方系”。有评论直言不讳的说是“大规模地抓媒体人”,甚至夸张到大陆媒体圈因为沈颢案件而兔死狐悲。

  实际上,某些媒体人对沈颢案的过度阐释,甚至上纲上线的指责,是别有用心的。《环球时报》针对这种情况评论说:“不良媒体不能秉持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理念,以不法手段来谋取私利,极大破坏了舆论环境。对这些媒体的整治,是顺应人心的必然之举,也是重构健康清明的经济环境的必要手段。”

  从舆情的角度来看,自沈颢案件被媒体传开之后,便引发众多网友热议。绝大多数网友对沈颢等人的所为持负面态度。其中有34.15%的网友认为,敲诈者太卑鄙。其中,网友“@PLLN神曲”在看过央视新闻“触目惊心”的详细报道后感慨:从业人员素质低劣,道德败坏,可恶可恨,是新媒体中的一粒“老鼠屎”和害群之马,必须严惩不怠。

  还有29.27%的网友认为,媒体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必须严惩!而整治一切恶势力,其中包括利用网络公权力美化、污蔑,赚取不义之财的媒体。这样坚持下去,社会风气一定能得到大的好转。活跃网友“@转瞬的伤”认为,把舆论监督异化成了新闻敲诈行为,危害中国新闻界的公信力,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等主流媒体更是集体声讨,认为沈颢案的行径已经让新闻媒体权威性与公信力蒙羞,也是该反思媒体环境现状的时候了。笔者认为,曾经才华横溢的北大才子、新闻圣徒最后落得身陷囹圄,身败名裂,究其原因是贪欲太大,更是理想动摇,实在是咎由自取,并不值得同情。

  第一,把价值操守换钱,背弃新闻理想。怀揣新闻圣徒的理想,进入梦寐以求的南方报业。沈颢凭借自己的才华与勤奋敬业的工作,成长很快,在十几年内完成了普通媒体人终身难以企及的高度——32岁的他出任《21世纪经济报道》的发行人,37岁又升任到总裁的岗位。在鲜花与掌声中,沈颢开始迷失自我,逐渐由媒体人蜕变成商人。执掌21世纪报系后,沈颢带领团队开疆拓土,力图成为中国商业报纸的领跑者。2010年证券市场IPO重启,沈颢从中嗅到了商机,却带领21世纪传媒走上了一条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敛财之道,与“新闻圣徒”的职业操守渐行渐远。

  莎菲德拉曾说过:“理想并不是一种空虚的东西,而是一种追求真美的意识。”刚刚进入南方报系工作时,沈颢曾经很自豪:“在很多前辈的指导下,我一直在坚持一种正义、爱心、良知的新闻价值观,也只有在这样一种价值观的引导下才能去为公众利益服务。” 但是从28岁前新闻圣徒的理想,到38岁时蜕变到利用媒体影响力来收取IPO企业保护费,沈颢的变化令人震惊,连他自己认为“心灵撕裂的痛,让他泪流满面”。试问,沈颢这种背弃新闻理想的堕落行为值得同情吗?

  第二,把新闻底线“变现”,损害媒体公信力。什么是新闻的底线?公信力是中国新闻界的生命线!公信力的基础源于新闻真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是媒体最致命的病毒,将让媒体失去赖以生存的公信力。新华社前社长郭超人说:“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记者笔下有毁誉忠奸,记者笔下有是非曲直,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公安机关这次对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等的查处主要是两方面,一是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用,二是收取企业的“保护费”。沈颢等人利用负面报道逼迫企业“合作”。一旦有企业因为理财周报刊登负面报道的事找到沈颢,他会把企业介绍给相关负责人,由双方协商合作事宜。这种“保护费”对各方带来巨大伤害,为之埋单的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媒体的公信力、企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市场的未来。也正因为公信力是媒体最核心的价值,沈颢凭借工作便利收取“保护费”的行为,破坏的是整个行业的生存基础。试问,沈颢这种损害媒体公信的自私行为值得同情吗?

  第三,把社会公器当做“提款机”,以权谋私。媒体被称为社会良心和舆论公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不能异化为待价而沽的牟利工具,媒体从业者不能成为手握“第四种权力”的寻租者和牟利者。有网友在微博中评论说:“(沈)就没有充分反省这种行为的恶劣性质。无论是利用负面新闻,还是利用有偿沉默谋取经济利益,都是对媒体社会公器的玷污。” 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涉及100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该网站收取每家企业20万元至30万元费用,累计金额竟然达到数亿元。沈颢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抓住负面新闻极尽渲染夸张之能事,不惜违背新闻报道客观全面真实的原则,把社会公器当成谋取个人私利的“提款机”,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试问,沈颢这种以公谋私的卑劣行径值得同情吗?

  1908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创建人和首任院长沃尔特 "威廉主持制订了《记者守则》,提出媒体人的新闻道德规范:新闻报道必须真实、正确、公正、符合社会公益;一家大众的报纸必须为大众服务。1999年,已是《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的沈颢在那篇著名的新年致辞中再次提及一名新闻记者应该肩负的道德规范:“在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2014年,身为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沈颢利欲熏心,知法犯法,以身试法,用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与公信力的方式获利,这不仅违背了新闻道德规范,也与他当初的理想相行甚远。“莫忘初心,方得始终”,一位网友模仿《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失望地评论到:“我们看着你满怀希望、正义执着,也看着你随波逐流,沉沦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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