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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全社会的创新热情正在被不断激发,创新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要靠创新发展谋利,中国经济要靠创新转型升级。发挥好创新的战略核心作用,对国家的发展全局来说至关重要。
只要是有利于发展的路,就要坚持不懈地走下去,扫清阻碍前进的羁绊。破除束缚创新的桎梏、促进创新要素流动,正是为创新服务的目的,也是为创新服务的着力所在。提起为创新服务,恐怕大多数人都会首先想到商事制度改革。
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商事制度改革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举措,进一步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尤其是在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商事制度改革更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不属于一朝一夕或者一个阶段,它必须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市场主体也是创新主体,我们不仅要保障他们“出生”,也要为他们的“成长”负责。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了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比如,减税降费,更好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让其聚精会神搞创新。
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周到、完善的服务,需要国家做好顶层设计。201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这些具体任务的部署实施,必将加快破除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好环境,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地方也“各显神通”,打造服务的“升级版”。比如大连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建立大连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服务机构资源库;完善“科技指南针”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等8个子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
创新与服务相互融合,创新离不开服务,服务本就在创新的范畴之内。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在加大服务的创新力度。上述列举的,都体现了一种服务的创新。为创新的服务要创新,为其他关乎国计民生的事服务也要创新,让人民群众共享创新的红利。
其实要提高服务质量,不仅要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更要改进工作方式,说到底还是一个态度问题。创新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我们要为创新服务,为服务创新,为创新与服务群策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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