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北京正研究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年内出台管理办法。据介绍,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主要针对有困难的失能、失智老人,预计(北京)有60万人左右。(1月26日《京华时报》)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写进法律的条款,亦是传统的认知。在人们心中,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今,对居家养老的失能、失智老人研究制定子女带薪护理政策,也就是说,给本来肩负赡养父母义务的子女一定的政策补偿,的确应该点赞叫好。
显然,这个政策的提出有其客观的原因。一来,在老人社会化服务方面,存在着设施欠缺的问题,城市老旧小区养老服务场所严重不足,适老性无障碍设施改造也未开展,还没有出台对闲置国有资产和设施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加之已建成的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运营不善,服务功能不适,提供的居家养老项目满足不了老人的需要。二来,养老服务队伍总量不足,居家养老服务缺乏对应人才,特别是针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护理人才,基本就是空白。
于是,近似于政府出钱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也就呼之欲出水到渠成了。好处在哪呢?好处就在——首先,中国人传统的养老观念,就是居家养老,许多老人对去养老院怀有天然的抵触。但无奈子女分身无术,不得不处于纠结之中。现在给子女提供一些经济帮衬,让他们“带薪”护理,就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老人情感上的需求,没有亲情沟通上的障碍,没有心理上的抵牾。
其次,子女带薪护理,使养老质量最大提升。如今许多养老机构,由于护理人员极度缺乏,无法做到“一对一”服务;而一人照料多人,就会使服务质量大大降低。比如有的老人吃饭时睡着了,醒来时又过了开饭的时间;就算都醒着,一个一个挨个去喂,根本没法保障吃到热乎的饭菜。至于失能失智产生的各种麻烦,那就更加困难重重了。子女居家护理,就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再次,除了少数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以外,养老院确实有不敢恭维的地方。以至有些虐待老人的情形,时不时见诸媒体。更别说失能失智老人,不具备个人维权的能力。与养老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更为可心。
综上可见,政府出钱“聘请”子女在家照顾老人,实在是一项暖人心可人愿的善政。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界定“失智”尤其是“失能”的界限,如何确保这些政府发补贴、给薪金的子女,能真正回家照顾有需要的老人,保证老人颐养天年。当然还有一点需要指出,即便政府不出钱,赡养老人也是子女不容推卸的责任。孝顺是人的天职,与钱不钱的没有关系。
大众日报:打破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瓶颈2010-04-28 |
赵欧仁:子女养老政府买单还需多方给力2014-10-14 |
大众话题:“聘子女照顾老人”显示责任共担...2014-10-15 |
“聘子女照顾老人”显示责任共担理念2014-10-15 |
中工时评:企业参与员工“尽孝”是种“沉重...2015-08-25 |
张西流:政府为“居家养老”埋单具有样本意义2015-09-29 |
社论:推动居家养老,也需政府转变角色2016-01-25 |
“带薪”护理老人彰显政策善意2016-01-26 |
“子女带薪护理”暖人心2016-01-26 |
“子女带薪护理”是对居家养老的有效补充2016-01-2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