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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举行。教育部数据显示,2016年报考人数177万人,比2015年增长7%。同时2016年的研究生考试也因为《刑法修正案》的最新规定,而被称为“史上最严”。(12月27日《京华时报》)
考试作弊入刑后,最先遇上的是今年全国研究生考试,故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研究生考试”。国民都在拭目以待,刑责也在“摩拳擦掌”,从此以后,考试作弊被揭发、检举、证实出来以后,刑责肯定要“大显身手”。不过,仅有立法考试作弊入刑并不能立马大幅提升考试“耳性”,一旦考试作弊“无人问津”,监管考试“史上最松”,作弊者就可以在刑外“身轻一鸟过”,考试作弊入刑只能是与作弊考生擦肩而过的侧影,还是树立不起来法律的“威性”。
最严法律惩处只是法律层面的事儿,并不是最严监管的事儿。法律惩处是末端治理,监管到位是前端治理,只有前端始终保持“最严监管”,后有刑责惩处的一显身手,这个先后关系如果不分清,末端治理的刑责“大显身手”就谈不上。
之所以公众有这样的担心,就是考试监管全国性缺乏高智能、高技术。比如,异地监考没有进行到底,考生与监考老师仍能“七姑八姨一家亲”,考生作弊依然能在包庇中“过关斩将”;高科技防作弊工程也没有建立,作弊团队往往能“悄悄地干活”;考场画面不能让群众远程监督,监考老师同样能“飞鸿传书”,作弊和监考赖政懈政。
考场“最严监管”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化投资建立和运作,至少要“四面出击”。一要异地监考法律化,不给“近亲监考”提供人情作弊的机会;二要上马高科技、最前沿化监管系统,始终在技术上走在考试作弊技术前列,从技术上堵死信息作弊通道;三要强化明察暗访力度和频率;四要能让民众远程监督,设立便民举报平台。让这些“配套”扎实先行,考试作弊才能最大化“一抓一个准”,考试作弊入刑才能抵达“一判一个准”。
上述“最严监管”各地几乎都在“欠账”。有的地方实施“单打”,有的地方实施“双打”,“实施全能监考”的地方几乎凤毛麟角,捉拿考试作弊大网里“空空如也”,刑责只能站在那里“干急无汗”。可见,匆匆上路的“最严研究生考试”也是略有提升的“最严”,不是“全方位配套”下的“最严”。还望高层监管不断地“擦亮眼睛,举起火把”,不断地在考场最严监管上“厉兵秣马”,“史上最严考试”才会最有含金量,最有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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