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年底,建立快递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包括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快递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完善快递业信用管理体制、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工作机制、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等。(11月22日《新京报》)
现实中,贵重快件丢失、调包、暴力分拣等现象日益增多,更为严重的是,还曾经出现过“夺命快递”,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快递乱象的频现,与快递行业的管理混乱具有关联性,有必要采取针对性思路和方法,倒逼快递行业规范有序。
众所周知,快递行业一旦被发现存在乱象,往往由快递企业自查。如此,找出行业“内鬼”,消极应对顾客投诉,拖延赔付、拒绝担责等往往会成为快递企业的首选应对方式。而且,即便责任在于员工,也只是将员工予以开除,而快递企业则可以“金蝉脱壳”。那么,在这种处理方式下,快递乱象无法得到有力监管和约束,无疑变相鼓励了快递员工和企业的行为。
实际上,从2009年开始,《邮政法》就已经出台实施,而且地方立法以及行业规范也日益完善。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现实可操作性,监管和惩罚没有落到实处,快递行业的种种乱象并没有得到杜绝。快递业务看似简单,并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但一旦乱象频现,就容易引发劣币驱除良币效应,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从这个方面而言,将失信快递企业拉进“黑名单”,提高快递企业准入门槛,并实施优胜劣汰,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值得肯定的是,通过快递行业“黑名单”制度,能够强化快递员工与企业的“连带责任风险”。即便更多的时候快递乱象由员工实施和操作,但快递企业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进入“黑名单”得不偿失。那么,对于快递企业而言,必然会重视快递员工素质培养,强化员工道德自律和规范,避免员工做出不利于企业的举动。当然,快递企业“黑名单”制度能否产生效果,还依赖于现实具体操作,真正对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做到无缝隙监控。
说到底,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快递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治理快递行业乱象而言,确实是对症下药。尤其是,社会公众对快递需求越来越大,一旦无法从源头铲除快递乱象滋生土壤,则会严重伤害更多顾客的合法权益。由此,面对不断发展壮大的快递业,“黑名单”犹如戴在快递企业头上的“紧箍”,使外部监管和内部自律同时发力,效果值得期待。
张贵峰:黑名单,一黑到底才能一黑就灵2012-01-13 |
林 萧:质量失信“黑名单”不能止于公开2012-01-13 |
和静钧:“黑名单”权应与纠错机制并举2013-04-10 |
苑广阔:不带“某”字的黑名单,好!2013-11-26 |
王大可:让“老赖”无法“躲猫猫”2014-01-10 |
杨朝清:失信黑名单与“稻草人”困境2014-03-12 |
陈维澈:让“失信人黑名单”打捞丢失的诚信2014-12-15 |
吴左琼:打失信企业耳光要再响点2015-05-05 |
快递“黑名单”应预留信用“修复期”2015-11-23 |
快递行业不能野蛮生长2015-11-2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