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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刑事案与普遍的病态思维
高均善
//m.auribault.com 2015-11-05 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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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海虞镇有一位年约三十的妙龄女郎,自己骑的电动车重重地摔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她从地上爬起来,一口咬定是临近的三个男子撞了她,然后就开始追打。其中的两个年轻的男子害怕惹事跑了,剩下一位七十岁的老者被女士打得头破血流。110出警后,调查陷入僵局:女子坚称被人推倒,老者说自己无辜挨打。多亏附近的一户人家在他的大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才使这件并不复杂的案情大白于天下。原来女子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一根铁柱子上摔倒的,与跟前的三个男子没有任何关系,而老者则被打断了两根肋骨。民警说,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是轻伤害,女子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有朋友说,这件案子假如放在美国,女子则可能要被判处重刑。因为她说谎。而在美国,说谎掩盖犯罪事实,是要被判刑的。

  这使我联想到南京彭宇案,也联想到发生在我们祖国数起街头类似彭宇案的许多案件。奇怪的是说谎者居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冤枉者也没有再控告说谎者的卑鄙行径。而社会大众乃至报纸,都对此表现出漠然的态度,以为真相大白就算了结。

  其实大谬矣!

  有人认为,似乎说谎是再正常不过的自我保护的办法了。万一被媒体盯住或者被公安调查,最终的结果将以实际所造成的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害予以追究,而没有谁能像美国人那样较真,非要把说谎者绳之以法。

  其实那位跌倒的女子最最可恨的地方就在她提供虚假的事实,既蒙蔽了警察和观众,也掩盖了她侵害老人的恶行。她应该承担的不但是伤害罪,而且还有说谎造假罪。同样的逻辑,南京的彭宇以谎言欺骗社会,诬陷老者,同样应该承担说谎造假罪。可是,庄严的法庭居然以所谓的和解草草了事。就算那位被诬陷的老者愿意和解,上当受骗的千百万民众也不要放过这个说谎者。真的如此,中国人说谎的毛病就有可能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所收敛。可是事实却反其道而行之,难怪在中国,很多事居然查不出真相,唯有摄像头才能还社会一个清白。此类惨事,在古今中外当属罕见。

  我把这种现象归类为病态思维,说谎已经成为一些人的生活方式之一。只因为法律有惩治作假证的条款,社会却往往网开一面。所以我以为,腐败并不仅仅是官员的贪腐,还应该包括整个社会在一些基本的是非面前含混不清,甚或怂恿说谎,怂恿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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