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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公推直选”让职工放心
王鹤飞
//m.auribault.com 2016-09-08 来源: 中工网—《山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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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寿光市总工会自去年开始推行企业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目前,已在1个行业、56家企业开展了这一工作,其中,19家企业工会主席获连选连任,26家企业工会主席经职工选举“换人”,12家企业新推选了工会主席。(8月5日《工人日报》)

  工会是职工之家,作为“娘家”,工会队伍建设水平事关职工的根本利益。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工会主席,能否被职工认可、是否称职,只是领导满意远远不够,职工说好才是真好。山东省寿光市总工会推行企业工会主席“公推直选”,将选人用人的权利直接交给了职工,真正做到了让工会主席从职工中产生,选出来的工会主席能替职工说话,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职工,让职工放心。

  虽然,目前一些地方的企业管理层对“公推直选”还不太理解,对其积极的意义认识不深,制度设计层面还需更进一步完善,但是,实践证明,“公推直选”保障了职工对工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公推直选”让广大职工直接参与推选出自己的“娘家人”和“代言人”,使广大职工对工会组织的信任感增强,又进一步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当然,要更好地推广企业工会主席“公推直选”,在把选拔工会主席的标准交给职工的同时,也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维护好企业利益,让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应尽可能地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利益。毕竟,工会的根基在职工、力量在职工,作为职工直接参与推选出的工会主席,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当好职工利益的“维护员”,这样才能推动企业与职工和谐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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