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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近30名超65岁环卫工人被突然辞退的消息引发网络热议。当前,我国环卫工人群体正在趋于老龄化,相当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多数由于超龄或达不到规定所需缴费年限而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环卫公司或上级单位通过其他方式为他们购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又被指“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突遭解聘对超龄环卫工人来说就意味着丧失了生活的保障。
据当地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由于前段时间一位67岁的环卫工人高温下作业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医,出于对这些65岁以上的环卫工人身体状况和工作安全的考虑,才作出这个决定。这样看来,高龄环卫工人是安全了,用人单位也安全了,没了后顾之忧,可是,高龄环卫工的生活保障从此也就搁浅,那么谁来对他们负责?
环卫工被称为“城市美容师”,他们长期早出晚归,干着最重的活儿,享受着极低的福利待遇,到老又被一纸辞退了事。他们平时工作那么辛苦,到头来却老无所依,最多象征性地给几个钱补偿打发了事,但是今后的生活怎么办,由谁来为他们养老送终,提供生活保障?
现实中,环卫工没地位、工资低、劳动强度大,使年轻人不愿意进入环卫工行业,大多数从事这项工作的是老年人。高龄环卫工到了年龄,辞退也不是说不可以,无论是从关心他们身体健康安全来考虑或是工作的需要来考虑都是可以的,但是既然能为环卫工安全着想,为什么不为他们被辞退后的生活着想?高龄环卫工年龄大了,人可以辞退,工作可以到此为止,但权益永远不老,不能因此剥夺他们应有的合法权益。
高龄环卫工被辞退,最终没有保障,凸显时下环卫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的困境。不少用工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为他们办理“五险一金”等社保,使其享受应有的相关福利待遇,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如此现实窘境下,高龄环卫工既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也得不到养老保险的眷顾,进入了权利真空。用工单位的违法成本让高龄环卫工买单,这是法律的缺失,社会的悲剧。
人都有老时,尊老敬老,老有所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和谐社会应有的社会保障,用人单位一纸辞退了事,把包袱甩给社会,那么,该如何保障这些高龄环卫工人权益,让他们“老有所养”呢?用人单位可能理由十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义务来保障高龄环卫工的权益,再说也负担不起。面对这样普遍的现实问题,到底谁为高龄环卫工被辞退负责,倒是个现实问题。
劳动者合法权益被无情剥夺了,究竟谁站出来为他们说话维权?如何找到合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不仅是西安一群高龄环卫工的问题,而是这一群体的权益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上议事日程,绝不能让“一辞退了之”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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