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讨薪”实在不可取
孙维国
//m.auribault.com
2015-11-09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分享到: | 更多 |
11月4日10时30分许,浙江嘉善罗星街道汇中大厦楼顶有两名女员工扬言要跳楼,理由是老板拖欠工资。记者从嘉善县公安局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潘某、徐某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最终,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5日。(11月7日《南湖晚报》)
“跳楼讨薪”,媒体报道,引人关注,讨薪成功。这是“跳楼讨薪”的一贯逻辑,但是,最终使讨薪成功的并非是“关注”,而是法律。单纯停留在“跳楼讨薪”层面,没有法律跟进,“跳楼讨薪”永远不可能讨薪成功。
这两名女员工讨薪是正当行为,但选择的方式方法过激,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故而被处以行政拘留。这再次警醒我们,你可以讨薪,只要依法而为,法律就会保护你。如果讨薪方式违法,就会受到法律处罚。
现实中,跳楼、跳桥、拜神等讨薪方式早已司空见惯,人们对此普遍持同情态度。在现实境遇中,劳动者因欠薪遭遇权益受到损害,不管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都不能逾越法律这条红线。正因此,依法维权是维护自身权益最后、也是最有效、最正确的途径和保证。
任何一种合法权益如果得不到依法保护,不但会催生各种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激、违法行为,而且会严重消解法律的权威。如果每一个劳动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都能选择依法维权,那么跳楼、跳桥、拜神等过激方式自然会越来越少。这有赖于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提升,更与法律刚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密不可分。
编辑:周文
红网:把工人讨薪当“恐怖活动”是意识错乱2009-12-10 |
荆楚网:售楼小姐是否是最后的“跳楼”讨薪者2008-11-26 |
新闻观察:“排雷式清欠”,作为还是不作为?2015-02-12 |
“排雷式清欠”,作为还是不作为?2015-02-12 |
“组团跳楼”是花样讨薪升级版2015-08-03 |
“奇葩讨薪”凸显劳动监管不力2015-08-20 |
四川在线:谁逼农民工“占领”政府讨薪?2010-01-13 |
唱歌讨薪:歌声中的几多无奈2009-07-23 |
红网:热闹的城市街头不能让农民工孤独地讨薪2010-01-14 |
话题圆桌:反恐演习,请别拿民工要薪做靶子2009-12-10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