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职工点题-正文
临聘老师需寻求“最大公约数”
李云
//m.auribault.com2015-09-15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新学期伊始,深圳大鹏新区葵涌二小英语教师袁老师却无法返回工作了11年的教师岗位,她与另外7名临聘老师于7月10日被学校以投票淘汰制的方式表决后解聘。校方与大鹏新区对解聘的决定表示无奈,并称由于执行控制临聘教师比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有数百名临聘教师在此轮整顿中被解聘。

  临聘老师,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优胜劣汰也是一个趋势。从相关制度规定的角度讲,具备一定的公正性,“考编”看上去合情合理、公平公正,既给了出路,也留有退路,不能说是“绝情”。然而,站在被解聘老师角度看,自己把青春与智慧奉献在深圳这片改革的热土,到头来因为考不进编制而落选,确实有点不近人情。

  解决临聘老师问题需寻求“最大公约数”。或许,任何制度规定都不能令每个人满意,但总要让更多的人满意。“考编”不是不能用,可也不能成为“唯一”,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从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出发,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编制不能束缚改革的步伐。事业编制有着计划经济年代的痕迹,是身份的“护身符”,是待遇的“保险箱”,甚至是权利的“制高点”,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早已蒙上“灰尘”,甚至成为“藏污纳垢”的处所。

  见微知著,临聘老师的困境也是改革的困惑,“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是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搭起PK台,让“聘用制”挑战“事业编”,让“聘用制”覆盖“临时工”。资料显示,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唯有让《条例》成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法治动力”,从体制上冲破身份界限,让聘用制成为主流与主体,可以更好地让事业单位回归公共服务属性。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