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工人日报评论库-正文
【两会?望】开启民法典编纂大幕 塑造现代民法体系
张伟杰
//m.auribault.com 2017-03-13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无论是生老病死、结婚、买房这样的人生大事,还是乘车、购物甚至只是订个外卖,无不受民法的调整和规范,民法是与我们每个人关系最密切的法律,被称为“万法之母”。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它是一个国家真正走向法治的标志,它是百姓权利的宣言书或权利的保障书。民法总则草案是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完整地确认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

  哪吒遇到民法总则会怎样?他会在没出生之前妥妥地获得太乙真人送的礼物,会因救助唐僧师徒受伤而得到医药费……这是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中,一家媒体推出的动漫《当民法总则遇上哪吒》里的场景——哪吒当然不会遇上民法总则,但生活中的我们会遇到权利保障的大小事。

  无论是生老病死、结婚、买房这样的人生大事,还是乘车、购物甚至只是订个外卖,无不受民法的调整和规范,民法是与我们每个人关系最密切的法律,被称为“万法之母”。如果说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民法总则便是这套百科全书的前言和大纲。因此,民法总则草案从起草之初,便吸引了各界的强烈关注。

  举几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针对胎儿有没有继承权问题,民法总则草案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针对个人信息屡屡被泄露现象,民法总则草案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今后有人侵犯我们的个人信息,大家可以有理有据地为自己维权了,更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甚至讨要赔偿。此外,针对见义勇为者被追讨赔偿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民法总则草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上,草案的每一条都与我们息息相关,而总则统领下的整个民法典更将全面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防范公权力对民事主体合法权利的恣意。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这句法谚既说明民法对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面呵护,也提示我们,民事权利的保护、民法的繁荣,事关国家治理。民法总则的制定和通过,将为公民民事权利提供更为系统化的立法指南,大幅度提升民事权利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被国内外誉为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保障私权的基本法”。民法总则草案是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完整地确认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能够很好地起到权利宣示的作用,尤其是私权的设定也确定了公权行使的边界,因而也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公权。

  比如,按《民法通则》规定,私营企业、各种经济成分混合而成的企业不具有民法上的主体地位,这使得各种企业法人因所有制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导致其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民法总则草案废弃了按照所有制划分法人种类的做法,按法人是否具有营利性进行分类,符合市场经济主体在民事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消除民事活动中的特权观念,有利于在司法诉讼中实现对民事主体的平等保护。

  在许多立法界、法学界专业人士眼中,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它是一个国家真正走向法治的标志。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它是百姓权利的宣言书或权利的保障书。“大陆法系的国家都以能不能制定一部民法典来衡量这个国家法治成熟的程度。”

  有评论认为,当年的《民法通则》被人们称为改革开放的推进器,以民法总则开启的中国民法典编纂,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加速器。我们期待,当民法典编纂完成时,我国的权利保障程度能再上台阶,我们在这位“万法之母”的护佑下能够更好地行使合法权利、惩罚违法行为。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