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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恳谈制度等契合职工队伍结构变化、符合职工思想变动规律的新举措,让企业和职工定期沟通对话,并通过建立协商结果督办制度、办理结果反馈制度等从信息收集到问题解决的完整工作链条,真正让这些制度和措施在劳动纠纷和矛盾形成前,当好“减压阀”;在劳动纠纷和矛盾发生后,当好“灭火器”。
据本报7月31日报道,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河北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联手,在一些地市的不同类型企业试行“职工和企业面对面恳谈活动”。企业行政方和职工坐在一起,就双方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先行试点的企业运行效果显示,面对面沟通协商让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期望值、目标值更趋合理,打造出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
通过恳谈制度这座“桥梁”,企业了解了职工所想、所忧、所盼,职工知道了企业的经营现状、发展路径、困难和压力;双方从交“情”到交“心”,增强了理解和互信,减少了误解和摩擦,明确了共同的奋斗方向和发展愿景;职工的心气顺了,企业的改革发展阻力小了,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稳固了——可谓一举多得。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上升到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后,各地党委政府、各级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层面进行了不懈努力,从落实厂务公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到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深化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同时,各地的创新努力也是“亮点纷呈”。比如,重庆工会打造“四大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交流沟通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福建工会夯实“劳动纠纷调诉裁无缝对接模式”、深圳工会探索“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都取得了重大成效。在全总及地方工会的推动下,各行业工会、企业工会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差异,在本行业、本企业有的放矢,挖掘、提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行业元素”“企业符号”,形成了一系列新举措、打造出不少新“名片”。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河北省总推出的“职工和企业面对面恳谈活动”,无疑为新时期、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整个“画卷”润上了新的一笔。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行业和企业面临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出现了不少新矛盾、新问题,因而迫切需要研究当下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新因素,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提出新举措、增添新元素。既要总结过往经验,在化解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老问题上深挖根源,又要根据新形势推陈出新。特别是要有意识地借助“互联网+”提供的新平台和载体,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分析职工诉求,解决职工困难。同时,通过建立企业和职工对话的新举措和途径,让企业和职工知无不言,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越是在艰难的情况下,越需要企业和职工增加互信;越是在转型的关口上,越需要企业和职工真诚沟通。通过建立恳谈制度等契合职工队伍结构变化、符合职工思想变动规律的新举措,让企业和职工定期沟通对话,并通过建立协商结果督办制度、办理结果反馈制度等从信息收集到问题解决的完整工作链条,真正让这些制度和措施在劳动纠纷和矛盾形成前,当好“减压阀”;在劳动纠纷和矛盾发生后,当好“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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