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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体良好”不等于“定心丸”
蒋菡
//m.auribault.com 2016-04-14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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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治理的难度、成本和周期远远超过地表水治理。目前,环保、水利、国土部门都对地下水有管理权限,改变“九龙治水”的管理格局,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当务之急。此外,尽管有不少法律规章涉及地下水保护,但涉及具体操作层面,很多细则还亟待完善。

  据4月12日《人民日报》报道,近日,一篇“水利部摸底地下水资源:八成不能饮用”的报道引发关注,4月11日水利部回应称,这篇报道引用的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而目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我国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

  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权威部门专业、及时的回应无疑有助于纾解公众的焦虑及恐慌情绪,但一则新闻引发的对地下水水质的高度关注,不应就此戛然而止。澄清误读并不等于就吃下了“定心丸”,对地下水水质问题的严峻现实,必须加以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必须投以广泛而持久的关注。

  尽管城市居民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依然不乏农村居民限于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通过自采浅层地下水的方式获得生活用水。尤其是对农村水体污染关注不够,是长期以来我国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化肥过量使用后渗透到地下水之中,养殖业的废水和粪污未经处理就排放,这些来自农业生产的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巨大,不容小觑。

  水利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4748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其中1817个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左右。水质“总体良好”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公众还有一连串问题要追问:剩下的15%分布在哪些地区?问题有多严重?主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造成水质污染的个人或企业是否受到惩治?这些地方的水质监管部门是否面临追责?改善这部分水源地的水质已经或者是将要采取哪些举措,其水质达标有无制定时间表?要知道,即便是1%的不达标,对于饮用这些水的民众而言,就是100%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一组被一再引用的数据是:当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近三分之二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全国约30万平方公里地下水超采。一些地方因地下水超采,导致地下水位不断下降而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区。有专家称,在这些地区排污,不仅会污染浅层地下水,而且随着浅层污水不断向深层流动,深层地下水也很容易受到污染。因此,“浅层”与“深层”,虽然分别位于地表下60米左右和地表下1公里左右,但亦存在着唇齿相依的关系。对于日益恶化的地下水水质整体情况,不能熟视无睹。

  还值得一提的是,浅层地下水与地表水是连通的,有一定的自净能力。深层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一旦污染,则很难恢复。眼下,深层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以及垃圾填埋没有做好防渗,矿物开采没有做好防护而破坏了地下水原有的补给、径流与排泄条件等,都会导致深层地下水水质受到影响。因此,深层地下水的水质状况和发展趋势需要加强监测、深入分析,需要方方面面倍加重视。

  相对于地表水“看得见”的污染而言,地下水的污染不易被察觉,也因此容易被忽视。一些不法企业正是利用地下水污染隐蔽的特点,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偷排到地下。而地下水治理的难度、成本和周期远远超过地表水治理。目前,环保、水利、国土部门都对地下水有管理权限,改变“九龙治水”的管理格局,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当务之急。此外,尽管有不少法律规章涉及地下水保护,但涉及具体操作层面,很多细则还亟待完善。

  针对地下水重开采轻管理、保护相对滞后的现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展京津冀晋等区域地下水修复试点。在一些地方如安徽、陕西,加强地下水保护的行动已展开。

  保护地下水,刻不容缓。保护地下水,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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