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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校园欺凌,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
卢越
//m.auribault.com 2016-05-12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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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此现象专项治理,范围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这是近年来,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

  国务院发话了,说明校园里“欺负人”这事确实已经不能忍。统计显示,2014年到2015年,通过媒体曝光的此类事件就有43起,发生地从大型城市北京、上海,到欠发达的广西、云南,从东北辽宁,到南端省份海南。

  对于校园欺凌,说起来我们都不陌生。但要认真问起来,还有太多我们不知道的盲区。

  第一: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

  很多人以为:不就是“小孩打架”吗?“校园欺凌”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也不是法律上的罪名。国务院印发的《通知》里说,校园欺凌指的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不难看出其相对笼统,没有列举校园欺凌的具体形式。兴许有学生问:长期被班里的小团体孤立和排斥,拳头打不到你身上,但依旧让人痛苦,这种“冷暴力”算不算校园欺凌?

  第二,校园欺凌对人的伤害究竟有多大?

  想必没有人会否认这种伤害的存在——身体上和心灵上的。我们能从媒体报道上看到的,包括被迫转学、受伤住院,严重的甚至自杀。长期以来,我们不乏对校园欺凌的原因以及背后折射的问题的探讨和剖析,但有没有针对这些受欺凌孩子的跟踪关注?他们怎样熬过残酷的青春?人生道路上被铭刻下怎样的烙印?心理咨询等服务的介入情况几何?对此,我们找不到全国性调查。能查到的数据,有的是基于学者、政协委员的调查问卷,有相关机构或者大学生团体的调研,大多是在特定区域范围内做出的,其目的多是针对一个项目和课题收集数据。

  第三,校园欺凌的性质有多严重?

  去年6月,一位安徽的高三女生在网上吐露了她遭到同班3名男生下“春药”,之后又被威胁如果找老师或报警就用“砒霜”毒死她的恐怖经历。而在老师和接报而来的警方看来,这不过只是“恶作剧”。三名男生中两人仅被记过处分,另一人则被警告处分。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几乎发生在同一时间的洛杉矶中国留学生绑架凌虐案。12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加州虐待另一名中国留学生,虐待手段是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强迫其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其吃掉等。几名被告人自认为只是打群架而已,最多是被训斥一顿。今年2月17日,该案宣判,3名主犯被判处6到13年的监禁,之后三人将被驱逐出境。根据美国加州法律,几名中国留学生的侮辱行为被定为“酷刑折磨”,这是一项重罪。

  目前,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在我国,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被单纯地当成打架斗殴或者恶作剧。是不是法律上的缺失纵容出了校园欺凌?这是一个亟待厘清的问题。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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