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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m.auribault.com2015-08-13 09:23:0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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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近些年来,各级工会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并逐步向帮助困难职工群体扩展等,作为履行基本职责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加强对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再就业和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源头参与,开展对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针政策情况的群众监督,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和帮助,引导下岗职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和增强再就业信心,力所能及地为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送温暖,帮助他们克服暂时的困难等方面,各级工会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中央的要求和广大职工的意愿,还有不少距离,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工会肩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搞好源头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办好工会实事。提高思想认识,主要是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理解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任务来抓,并以其实际效果作为检验工会维权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搞好源头参与,主要是按照中央确定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方向和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真实情况,充分利用联席(联系)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渠道,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贯彻《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措施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意愿和要求,推动其把中央的要求具体化。强化群众监督,主要是对执行中央提出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及各地、各企业具体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措施实施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再就业政策和职工劳动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对其典型事件进行曝光批评,监督企业裁减人员和改制、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的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如果方案没有被通过,不能实施裁员或进入破产程序。办好工会实事,主要是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在今后3年内,实现对15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为150万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依靠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和工会直接联系,帮助15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到今年年底,在全国50个大中城市建立和逐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3年内达到200个。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各级工会要做的工作很多。从全国来看,主要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贯彻《通知》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制定。

    当前,各地都在传达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

    中央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因此,积极主动地参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是各级工会领导机关首先要抓好的源头参与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在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对下岗失业人员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特殊的就业援助、改进就业服务和强化再就业培训、加强社区建设、减免税费和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等诸多方面,都作出了十分明确而具体的政策规定。

    各级工会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和努力掌握中央的政策规定,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之中,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问题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产业下岗失业人员的真实状况和他们的意愿、要求。注意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经济政策对本地区、本产业就业的影响,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按照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提出工会的政策主张和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联席(联系)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参与再就业工作机构等渠道的作用,努力使工会的政策主张和建议在各自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中得到充分体现。

    第二,加强群众监督,确保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工会的监督说到底是职工群众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规定的有关政策措施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要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执行,也包括对企业具体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会参与监督的渠道是多方面的。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结合的工会跟踪调查信息网络并发挥其监督作用,真实了解和尽快反映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及人大、政协开展的有关监督检查和视察活动,推动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三是把促进再就业问题作为当前联席(联系)

    会议和三方协商会议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方面把再就业政策真正落实到下岗失业人员身上。四是主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搞好劳动保障监察。同时,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把再就业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享有的优惠政策,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五是通过企业民主管理,加大对企业裁员、关闭破产、主辅分离、职工分流安置及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民主监督力度。坚持把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劳动关系处理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工(代表)大会对其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监督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其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监督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裁减人员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第三,充分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努力为职工办好4件实事。各级工会加强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办实事,当前的重点就是要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安置和救助困难职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搞好职业培训,实现3年内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0万人的目标。目前,各级工会自办的职业培训机构6000多个,在职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现在的任务是,在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培训投入、搞好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同时,要进一步利用工会的职工学校、工会干校、文化宫、俱乐部等场所,更好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办好工会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规划,量化目标要求,细化措施办法,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工会的职业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和增强服务功能,按照本地的就业需求和社会需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努力实现定向培训。积极开展自谋职业培训和集体创业培训,把培训就业技能与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受过培训的人员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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