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总工会开展和谐企业复评
//m.auribault.com2014-04-23 10:48:09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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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由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严萍带队,会同安监局等部门到江北区、市建设系统,对第一、二批宁波市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有异议的五家企业进行现场复评。
复评过程中,企业针对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且提交了书面材料。严萍副主席强调,和谐企业应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必须主动转变观念,切实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理念,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8〕36号)等规定,要加强劳资双方沟通,保障安全生产,注重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心等全面和谐,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中,不断作出应有贡献。
根据《宁波市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级和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本次复评其他组先后到市直属系统、镇海区、保税区、象山县等地,也对有异议的和谐企业进行了现场复评。(杨真照)
编辑: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