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丰县劳模疗休养费再上政府买单榜
//m.auribault.com2014-03-27 07:19:28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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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劳模是在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职工,是广大职工中的优秀代表,是时代的英雄,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社会的宝贵精神财富。广丰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和珍爱劳模,在落实劳模的各项待遇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高看和厚爱。
早在2005年,广丰县就出台了《广丰县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建立了劳模终生津贴制。全国、省、市、县四级劳模,分别享有月津贴200元、120元、80元、40元;劳模健康体检制,每二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困难劳模补助制及拨付市、县级劳模慰问金。在县总工会设立劳模专用账户,四项劳模费用由财政一次性划拨到劳模专户,由工会负责安排和发放。
2013年,县总工会根据《广丰县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规定,将全县153名全国、省、市、县四级劳模疗(休)养工作,列入了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议题。提出每四年轮排一次劳模外出疗(休)养,按平均每人3000元核算,年疗(休)费12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划入劳模专户,由工会统筹和安排,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又一项劳模专用经费上了政府买单榜。(王元春)
编辑: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