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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全面深化改革的“变”与“不变”
//m.auribault.com2014-01-20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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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伟近期在《学习时报》中撰文指出,所谓“改革”,在于国家治理的改变革新,着眼于治理创新之“变”;所谓“制度”,在于国家治理的建章立制,着眼于治理法度之“不变”。在这样的“变”与“不变”之间,国家治理终将完成发展要义中的现代化转身。改革求“变”,是在国家治理的视野中“坚定不移推进体制创新”,就是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六个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改革之“变”是“发展”这个重大战略判断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成功实践的最好诠释。改革之“变”,重在创新。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度求“不变”,是在国家治理的视野中“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就是在体制改革中彰显制度观念。治国理念的“不变”,在于坚持党的指导思想不变,党的基本路线不变,人民利益导向不变,在宏观上保证改革方向正确,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制度不是僵化的,并不排斥改革之“变”。习总书记指出:“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此,在坚持治国理念和文本法度“不变”的同时,我们要充分注意到改革带来的制度完善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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