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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五员”作用
//m.auribault.com2014-02-24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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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上级纪委和当地党委的总体部署,推动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广泛认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致力于发挥“五员”作用。

  一是要当好解说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规模最大的全党总动员,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各种不良风气的转变,有利于解决庸懒散和政策中梗阻问题,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的解读,要抓住实质,领会内涵。在工作部署和实践活动中,要阐明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的优良作风带动党风,促进政风好转,进而促进社会风气的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广大群众真正懂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并主动支持和参与其中。

  二是要当好战斗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别人首先要管好自己。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不动摇,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被各种不良风气侵蚀。要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敢于冲锋在前,勇于争做表率,善于剖析自己,注重言行举止,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时刻走在前列,无论是整体还是成员,在自身素质、思想觉悟、政治行为等方面,都应该具有先进性,充分发挥先导、先锋、模范和榜样的作用。要能够拉得来、立得起、叫得响、树得住,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当好监督员。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监督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监督要突出重点,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干部尤其主要领导干部走过场、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超标住房、配车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主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激励带动下属发挥示范效应。监督要克服难点,主要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如何监督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尤其要做到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事业圈、朋友圈、亲友圈和个性爱好等有比较清楚的了解,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监督检查既要明察,也要暗访,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和不定期交叉进行。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落实。

  四是要当好裁判员。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这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重要手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定性和量纪是否准确,处分是否合理公正,是否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办案,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最基本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各行业各部门发现的问题,只有秉公执纪,不受各种因素干扰,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党纪国法,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不丧失党性原则,不做利益交换,依纪依法严肃惩处,才能杜绝徇私枉纪枉法等黑哨行为发生。要能够在开展工作中主动出击,及时跟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及时谈话或质询。对违纪界限不明显,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为,要及时亮黄牌,治病救人。对顶风违纪、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要敢于亮红牌。对应该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要当好助推员。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注重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国法和条例规章在开展监督检查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时进行同步解读和宣传,受众教育的效果往往比开展的有关专题教育活动效果更明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注重把好形式好方法宣传推广出去,要注重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既要充分利用开展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又要积极营造廉洁的文化氛围,以廉洁文化驱离和治理腐败文化,以正面宣传遏制反面舆论,以宣扬正能量制约负效应的扩散传播,以公开、阳光、透明、民主来对抗潜规则效力的发挥。这样,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在改进作风中得到检验和体现,有利于实现政令畅通的局面,也必将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作者系松原市宁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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