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新社发 张畅 摄
条例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在湖北落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介绍,湖北省现有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有62.94万个,按照生育意愿推算,可能增加出生46.6万人,会在今后几年内逐步释放。当日起,凡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对象可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办证终结时限将不超过30日。
编辑:邱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