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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应为民众打开“方便之门”

张玉胜
2020-05-19 07:09:51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据媒体报道,近日,“男子借用民政局厕所被拒”一事引发舆论关注。5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发布情况说明向当事人致歉,称事发原因系“保安没有执行‘疫情期间公众经测量体温正常后即可进入办公楼’的要求”,已对保安提出批评教育。

  疫情期间,相关部门处于一种非正常运行状态,出现一些“限制入内”的情况可以理解。但涉事单位保安拒绝当事人的理由是“厕所供内部人员使用”,而非该男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其实,此番事件之所引发舆论关注,更多的是因为“此情此景”触动了公众对一些职能部门长久以来服务态度、方式的敏感神经。换句话说,人们在意的不是这一件事,而是一直以来的痛点。

  早在2018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镇公共厕所服务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提出,鼓励城市街道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窗口等单位对外开放厕所,服务社会。但“鼓励”的结果如何,人们心照不宣。

  必须承认,每个政府部门都有其特定的服务功能和规章制度,“闲人免进”也是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出于安保考量的一般性约束原则。但面对避暑、躲雨等突发或临时性情况,尤其是对人们的常见性“内急”,选择在确保公共场所安全前提下的“高抬贵手”,实乃入情入理和机动灵活的便民举措。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意识提升,公共机构为民众打开“方便之门”的早已不止厕所。许多地方已尝试对包括体育场、停车位、图书室等在内公共设施,实行夜间、节假日、周末等时间的有序对外开放。这既是各级政府部门打造服务型机关的现实需要,也将进一步提升广大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被拒男子的怒怼言辞略显偏激,但不能不说道出了许多百姓的心声。因此,上述涉事单位在检讨、致歉“男子借厕所被拒”时,或许更应从服务意识、治理理念和开放包容等层面进行思考。某种角度上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才能构筑相互依存、彼此信任的和谐。对此,身为管理者的政府部门,理当率先垂范、广施惠举。

编辑: 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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