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的积极性
新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的积极性与服务能力。强化涉农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形成学校与院所高度重视、地方大力服务支持、教学科研队伍与学生积极踊跃服务的农业科技服务氛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与科技服务,完善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地合作等多种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匹配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评价标准和科研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探索建立全国性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组成的农业科技服务联盟。
二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农产品流通技术与加工技术的服务供给。以发展特色、优质、绿色农业为导向,加强特色农业生物育种、节水灌溉、土壤质量提升等技术服务的供给,着重加强农产品加工、包装、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销售等有助于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技术服务供给。与此同时,不断增加对小农户的科技服务供给。
三是加强科技服务县域集成。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资源统筹配置。需要加强县域不同部门、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的农业科技需求信息收集机制。支持、引导科技资源下沉到基层,鼓励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及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在县域部署,并将其作为县域统筹农业科技服务的载体。与此同时,规范各类园区建设,促进核心区与示范区、辐射区联动发展,并将提供农业科技服务的能力作为园区考核标准之一。
四是提升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水平。探索实施土壤、气象、水文、农产品产地及仓储物流等全链条涉农数据的安全共享与有序开放,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基础数据支撑,依靠数字化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示范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线上与线下科技服务相结合,为小农户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精准服务。
五是优化农业科技服务环境。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行为。引导科研人员开展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的科学研究,将论文写在田间地头,服务于区域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民科技需求。尽快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服务后补助机制,鼓励各类企业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满足小农户的农业科技需求。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