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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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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领导下,围绕工会中心任务,以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为目标,为增进中国职工与世界各国职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与合作而开展各种职工间的国际交流。本中心内设办公室、国际联络处、经济技术交流处、港澳台处、财务处等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高校招聘办公室文秘岗位应届英语专业硕士毕业生1名、国际联络处翻译岗位应届俄语硕士毕业生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年龄为27岁(含)以下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身体健康。

  3、英语硕士毕业生必须为北京生源,俄语毕业生可以为京外生源。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17时止,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一致,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在读证明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以信件邮戳或快递收取时间为准)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办公室(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邮政编码:100865。

  2、笔试面试、体检与组织考察。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排序,前4名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应聘职位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不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两项加权,综合成绩排序前2名取得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体检合格后进行组织考察。

  3、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组织考察后,最终确定2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待遇。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本公告由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唐昭羽 010-68591139、18310950326

  电子信箱:tangzhaoyu@acftu.org

  附: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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