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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健:绕不过的管理责任
//m.auribault.com2013-10-11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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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迎来小长假,“黄金粥”里金难觅。交通拥堵、景点爆棚、导游宰客、垃圾成堆,让休闲假期变成了“囧途、苦旅”。与此同时,旅游文明囿于成堆的景区垃圾而饱受诟病。诸如“人口素质论”又能披着新马甲出来“闹眼子”了。

    不论埃及的石刻、巴黎的泡脚、故宫的群殴,还是八达岭等景区的“垃圾劫”,都暴露出部分游人践踏文明的陋习难改。然而,在汹涌人潮集聚的财富面前,个别不文明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却都可以拿钱摆平。盖因,受损的是景物,受骂的是游客,受惠的却是管理者。

    旅游文明“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绕不过去的管理责任依然摆在问题的始发地。首先,来者不拒,游客严重超限。《旅游法》虽有要求景区设置最大承载量,以保障游客安全。但事实与规定明显“两张皮”。为何人流未超限却拥堵滞留?盖因“上限”来自景区自说自话,赚钱当然多多益善、来者不拒为佳。难怪游客质问“上限”是不是太高了?其次,决策欠妥,加剧交通阻滞。一来高速免费并未实现美好预期,拥堵如期而至,免费纯属“以时间换实惠”;二来“带薪休假”制度未见起色,“错峰”出游难以成行。都使得“政策红利”大打折扣。加之,车主素质参差,“竞劣”攀比多导致“破窗”效应。使得拥堵每逢长假便成顽疾。再次,维权艰辛,游客爱恨交织。云南旅游乱象再次证明,旅游业的地方保护本性在所难免。游客维权甚至要冒些风险靠偷拍曝光才得以救济。难保心生不满者以不文明之举来泄愤。人多面广,管理触角难以全覆盖,而落实法律上的导游义务同样“看上去很美”。凡此种种,都是旅游不文明的原罪,故不能一概算在游客头上。

    综上而论,旅游文明是一个充满利益博弈的系统工程。不能单打独斗,更不能将责任推给旁人。游客文明责无旁贷,但对于决策者、管理者和服务者而言,责任更是绕不开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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