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70年来,我国始终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党中央、国务院也始终把就业作为头等大事,针对不同发展时期面临的不同就业压力,及时采取了不同的就业政策,改革就业管理体制,就业矛盾得到妥善化解,稳定了就业大局,就业形势保持长期的基本稳定。 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全国城镇失业人员达到474.2万人,失业率高达23.6%。到1952年,城镇失业人员减少到376.6万人,失业率下降到13.2%。1957年,城镇失业率进一步下降到5.9%。1975-1979年的返城知青就超过1000万人,城镇就业压力逐渐加大。1979年,城镇累计待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仅在劳动部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就有5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5.4%。198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2%,全国多数地区已基本解决了返城知青在内的城镇失业问题,1984年登记失业率进一步下降到1.9%。1998-2002年间,国企下岗职工累计为2023万人,再加上1998年以前累积的下岗人员,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总量达到2715万人。1998-2005年间,全国共有1975万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到2005年底,国企下岗人员存量已由最高峰的650多万人下降到61万人,国有企业职工集中下岗对我国城镇就业造成的冲击基本消除。 2013-2018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得到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新机会不断涌现;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都在1300万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0%左右的较低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保持在4.0%左右;劳动力市场运行平稳,求人倍率持续保持在1.0以上。[详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介绍,就业是个国际性的问题,中国有近14亿人口和9亿的劳动力,就业更引人注目。中央把“稳就业”放在了“六稳”的首位,各地区、各部门形成合力,企业和劳动者自强不息,中国的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这是很不容易的。就业的发展状况既取决于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取决于经济发展的结构。中国的就业数量大,但是中国的经济体量大、市场大,尤其是近年来第三产业发展迅猛,容纳的就业量在不断扩大,创业创新活跃,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这些都对保持就业稳定具有良好的基础性作用。[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