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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络弹窗违法信息治理难现象调查

来源:新华网
2020-10-23 16:43:37

  新华社南宁10月23日电 题:弹窗为何成“毒”窗?——部分网络弹窗违法信息治理难现象调查

  新华社记者覃星星、黄庆刚

  当前互联网治理力度持续保持高位。19日,据国家网信办信息,今年三季度,全国网信系统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约谈1211家网站平台,警告954家,暂停更新489家。

  但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网络弹窗仍在传播色情、赌博、暴力甚至诱导自杀等违法信息,成为增大安全风险、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毒疮”,而当前网上仍存在运营发布“毒”弹窗的产业链。

  部分网络弹窗成信息“毒”窗

  “未成年的妹妹用电脑时,页面上突然就弹出色情照片了。”

  南宁市民马嘉嘉的此类经历并不少见。市民吴芳珍一家也被网络“毒”弹窗困扰。

  “我们和孩子一起用电脑看视频时,经常会弹出一些不堪入目的色情图片,连我们成年人看了都觉得露骨。”吴芳珍告诉记者,她很担心这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更气人的是,这些页面还很难关闭。”

  记者发现,使用某知名搜索网站时,有色情游戏弹窗广告不时弹出。记者点击关闭字样后,该页面反被打开,之后即便关闭了弹窗,刷新网页后仍会继续弹出。还有一些网络游戏缓冲时,网页会穿插弹出多个画面露骨的涉黄弹窗。另有大量赌博网站通过弹窗引流推介。

  记者还发现,此类弹窗广告往往很难关闭:有的按钮十分隐蔽;有的没有关闭选项;有的设有多个“虚假”关闭按钮,引诱用户点击打开广告页面;还有一些弹窗广告,即使记者将其设置为“对此类广告无兴趣”或“一周内不推送”,仍频频弹出。

  广西民族大学副教授刘建民告诉记者,他在教学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违法信息弹窗,严重干扰教学秩序。“违法弹窗有向线上教育领域蔓延的势头,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威胁。”

  此类网络弹窗还可能引发安全风险。此前,江苏一名学生受免费赠送游戏皮肤弹窗信息诱导,被骗5.4万余元。

  “毒”弹窗从哪里来?“弹窗广告”很有市场

  记者发现,有不少商家在网上经营“弹窗广告”业务。“国家虽禁止了部分运营商弹窗广告,但我们有办法和网络运营商合作。”一家互联网广告公司客服告诉记者,公司经营弹窗广告业务已超过10年,任何信息都能投送,手机App和电脑网页均可显示,价格为6000元100万次曝光或2.5万次点击。

  “我们的弹窗覆盖面很广,可以根据登录者搜索或浏览过的内容精准弹窗。”记者根据该客服介绍进行了调查,发现此类商家在接单后会通过技术手段非法搜集并分析网络用户上网行为数据,掌握他们的年龄、性别等重要信息,以此对网络用户进行分类。之后商家会根据广告主要求设置合适的标签用户,在他们上网时进行追踪并有针对性地投放广告,做到“精准定位”,且能实时监控分析投放效果。

  记者还被告知,商家有技术“强迫”用户收看或点击弹窗。“我们有些弹窗不设关闭选项,点开后只能关闭网页才会消失。弹窗内容基本不受限制,有色情暴力内容也不会被封。”客服表示此类业务现在非常受欢迎,“目前公司每月有上百单弹窗业务,我自己每月也有几十单。”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臧雷等专家表示,弹窗广告“精准投放”行为已涉嫌非法搜集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其追踪用户IP投放违法不良信息的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重大负面影响。此外,臧雷表示,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强迫弹窗”同样涉嫌违法。

  记者已将调查所获涉嫌违法线索通知当地执法部门。

  专家:立法严管、依法重罚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网络“扫黄打非”案件1800余起,取缔非法不良网站1.2万余个,处置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840余万条。但治理“毒”弹窗难度依然不小。

  ——利益驱动。一位多年从事网络色情案件查处工作的公安民警表示,当前部分网站盈利能力不足,涉黄赌等违法生意“来钱快”,经营违法低俗信息弹窗是不少网站的主要盈利点。

  ——处罚乏力。多名基层执法人员均表示,实践中存在违法获利与处罚不相称、处罚乏力的情况。“不法分子往往一个月能获利数万元,有的甚至短时间能赚上百万元,而其面临的处罚却相对较轻。有不少人接受处罚后重操旧业。”

  ——资源有限。一位地方工信部门负责人透露,当前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在非法弹窗治理方面投入人力财力有限,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得以浑水摸鱼、逃避监管。另外,实践中也存在执法标准不清晰、法律法规滞后、移动端监管成本大等难题。

  左晓栋建议,根治“毒”弹窗,可以考虑结合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与执法工作,专门针对规范弹窗广告经营制定规范,详细针对弹窗方式、安全标准、运营边界等具体行为进行规范与处置。

  臧雷提醒,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已明确要求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部分网络运营商为赚取广告分成,对违法弹窗睁一眼闭一眼,甚至同流合污,对平台此类行为更应当依法压实责任,依法从重处罚促落实、促整改。”

  基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建议,应根据违法低俗信息的投放频率、次数等,对相关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业内人士建议,应完善相关信息过滤屏蔽技术,构建更高效、开放的监督体系,加强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执法合作。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更加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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