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工说案(第三十九期):退休再就业人员被撞伤可主张误工损失
臧某是某小学的退休教师,退休后在一所校外培训机构任培训老师。2020年5月12日,臧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被于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可获得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那么,退休再就业人员,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能否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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