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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合同女工被卷搅拌机伤情危重 法援律师王波帮讨巨额赔偿
//m.auribault.com 2015-11-02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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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赔偿一次到账

  2014年7月,一名33岁女工的家人来到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据家人反映,两个月前的5月4日,这位女工在某建筑工地看管搅拌机,因搅拌机启动时有一根游丝钩住她身上的围裙,致使她整个人被拽进机器,幸好有人及时停机。经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这位女工伤情危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让家属心慌的是,建设工程公司虽然支付了住院费用,但支付时有中断。这起工伤事故不仅涉及一家建设工程公司,还涉及一家劳务公司,两家用人单位互相推诿责任。由于伤者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劳动部门无法认定具体哪个单位与伤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这起工伤事故后批准予以法律援助,王波接受指派承办此案。

  仲裁开庭在即,王波联系建设公司负责人及代理律师与劳务公司负责人共同前往医院探望伤者。伤者平躺在病床上,除头部、左手能活动外,其他身体部位都不能活动,伤者后背有3处大且深的褥疮,散发着腐臭气味,家属轻轻挪动伤者身体,伤者即痛苦呻吟。

  然而,两家公司因伤者赔偿数额巨大,未能达成磋商结果。

  2014年8月24日,仲裁庭开庭审理这起工伤案件,王波与两家公司在庭上进行了激烈争辩。作为被申请人的建设公司一方提出,伤者应与劳务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出具了建设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

  王波依据查实的事实和证据,从用人单位与伤者的主体资格入手,辅以点明施工现场、施工机械与建设公司的隶属关系,又举出劳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年未进行年检、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事实,揭出建设公司与劳务公司为转移赔偿风险虚构分包合同中施工日期的恶意串通行为,最后引用国家在工程建设领域发布的法律法规条文,极具说服力地论证了建设公司与伤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观点。

  王波说:“我要尽最大努力,为伤者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和补偿。”

  王波积极寻求赔偿解决方案的契合点,不单纯依赖法律程序,在仲裁休庭当日协调申请人、建设公司、劳务公司三方协商,于入夜时分拟订了初步的赔偿意见。最终于仲裁庭开庭后第五天促成三方达成一致认可的赔偿协议:建设公司与劳务公司已为伤者支付36万元医疗等费用,再共同一次性补偿伤者85万元,合计共补偿伤者12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王波力主催促下,85万元款项于合同签订当日下午全部转到伤者的账户。

帮助他人心里充实

  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辉告诉记者,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为规避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责任和义务,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提供任何能证明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绝大多数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懂也不知道如何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现矛盾纠纷时往往因为没有证据而投诉无门、索赔遭拒,处境悲惨。

  据介绍,王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中一直秉持一个信念,那就是:不管申请人和家属知不知晓自己做出多大努力和付出,甚至搭上个人休息时间和与家人享受亲情的时刻,该做到的一定要做到,不惜奔波再奔波、取证再取证、协商再协商。

  家人看到她疲惫不堪,心疼地劝她不要过于劳累,可她心里自有权衡,以至于不敢对家人详说如何对求助者实施法律援助的细节。

  王波坦言,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有委曲、有误解,但她尽量开解不良心绪,让心态保持阳光的一面。

本报牡丹江(黑龙江)11月1日电 (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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