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吴莎:勇当基层司改排头兵 甘为圆梦“燃灯者”
何汉宇 武雯
“用心用情埋头干,剖开顽石方知玉。”28年来,贵州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莎凭借一份勇气和担当,在司法改革的春天里,甘当“燃灯者”,甘做“铺路石”,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人对“法治中国梦”的不懈追求。
在吴莎的办公桌上,摆着几摞案件资料,每一份案例都做了详细标注。“我明天要开庭,还要继续备好功课,做到心中有数。”吴莎说。
2014年11月,花溪区法院被确定为贵州省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等问题,吴莎“对症下药”,启动“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团队运行模式。“我们还有一个‘11612’的重要指导思想。”吴莎指着展板介绍,“一个核心、一个中心、六大监督、一个保障、两个目标,我们朝着既定的方向,在司改路上努力前行。”
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花溪区法院取得了“四定促四化”的改革成果。而在这背后,吴莎却是加班无数、吃盒饭无数,“想把工作做的更好,就要沉心思考、反复论证。”吴莎坦言。
为激发改革生产力,在吴莎的带领下,花溪区法院综合考量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年龄、学历、工作能力等条件,组建了20个办案团队,明晰细化各办案主体责任,形成一整套具有操作性的责任划分和追责机制。吴莎相信,通过团队化运作和扁平化管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才更像法官。
“法官‘减’了,司法辅助人员‘增’了”。如今,花溪区法院焕发活力,法官办案责任心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后,法官对其所裁判的案件依法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办案中立公正。“改革不可逆转,必须开门见山,在阳光下进行。”吴莎说。
走进花溪区法院,153个高清摄像头覆盖全院上下,实现案件庭审全程留痕,普通程序案件做到“一案一光盘”,同时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为薪酬调整及晋职晋升提供数据参考。
过去五年,花溪区法院案件审理数量逐年上涨。仅2016年,该院收案8263件,审结7792件,相比2012年的结案数,同比上升276.24个百分点,预计今年结案数将破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