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方卫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对安徽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方卫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方卫星违反政治纪律,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要求他人隐瞒违纪违法事实并自行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大操大办其女婚礼,收受礼金、购物卡等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长期占用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方卫星身为纪检监察干部,背弃理想信念,背离职业操守,既主动权力寻租,以案谋私,又甘于被“围猎”,长期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卫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方卫星简历
方卫星,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安徽巢湖人,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入党。
1976年3月—1978年9月 贵池县乌沙公社下放知青
1978年9月—1982年8月 安徽大学中文系中国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82年8月—1985年6月 铜陵市广播电台编辑记者
1985年6月—1988年9月 铜陵市铜官山区政府秘书
1988年9月—1990年11月 省监察厅研究室工作人员
1990年11月—1992年12月 省监察厅研究室副主任科员
1992年12月—1993年4月 省监察厅研究室主任科员
1993年4月—1996年8月 省纪委办公厅正科级纪检员、监察员
1996年8月—1999年12月 省纪委《江淮风纪》杂志社副总编(副处级)
1999年12—2002年1月 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2年1月—2008年3月 省纪委执法监察一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8年3月—2011年4月 省纪委执法监察二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1年4月—2013年12月 省纪委执法监察二室主任
2013年12—2015年8月 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5年8月—2017年11月 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7年11月退休
(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