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用手机3次将被“劝退”,合理吗?
河源某高中为治高三学生“手机成瘾”出台最严厉措施;有律师称,此举有可能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接到报料称,河源市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紫金四中)对该校2019届高三学生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违纪处理办法:在校使用手机被发现三次就要“劝退”,保留高考资格,只能在家复习。
该校的这一规定引起了部分学生和社会人士质疑,学校究竟是否有权制定这样的处罚办法?该校校长叶少坤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是经向家长征求意见后出台的处理办法,且试行一个月来,学生精神面貌有很大提升。
对此,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显军认为,这一处罚,不区分课堂内外,不区分对教学有无影响,属于严重的处分与行为性质及影响不一致,有可能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学生报料
曾被搜查宿舍和书包
河源市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高三学生小夏(化名)近日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称,8月初,2019届高三学生开始上课之后,该校专门针对高三学生出台了该校“史上最严厉”的违纪处理办法,学生不仅必须在返校第一天就上交手机,且如果被抓到三次在校私自使用手机,就会被取消在校复习的资格。
羊城晚报记者在小夏提供的紫金中山高级中学“2019届高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看到,该处理办法分别针对“迟到或早退”、“上课趴桌子或睡觉”、“在校使用手机”以及“打架或聚众闹事或谈恋爱”四方面制定处罚措施。
其中,针对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情况规定,若在手机上交保管后,仍发现有学生玩手机的,手机都将被没收直到高考后才能领回。而且,第一次发现时将给予记大过处分,进入思想教育班学习一个星期;若被抓到两次,则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由家长领回家教育两周;若累计达到三次,则取消在校复习资格,只保留高考资格。
小夏及该校另两名同学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紫金中山高级中学从前两年就开始实施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规定,新的处理办法是对之前规定的再一次升级。他们认为,学校的这一处罚办法简单粗暴,过于严苛。
“被没收的手机,家长也不能领回去,必须要高考之后才能领回。”小夏等同学称,在此之前,学校不仅会抽查学生的书包,还会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他和好几个同学的手机已被学校没收一年多了。
据小夏称,今年五一之前,还有一位高二学生因被没收手机,过于激动之下,从二楼教室跳了下来,最后该学生还退学了。
羊城晚报记者发现,除小夏的投诉外,早从2014年开始,就有学生在紫金中山高级中学贴吧以及微博上反映了紫金中山高级中学为规范学生用手机而出台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