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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针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置解决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

沈阳173名协商指导员进企解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2020-04-16 07:16:13

  阅读提示

  沈阳市总指派173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企业,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集体协商。协商期间,指导员提出“薪资分配向一线倾斜、农民工‘试用’后签合同、善用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等措施,深受职工和企业欢迎。

  2月26日,沈阳市总工会下发《关于组织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深入复工企业指导调处劳动关系工作方案》,173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包片”深入企业,针对企业存在的不同情况分类列出工作计划,指导企业针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14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时调处劳动关系面临的新问题,前置解决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

  建议薪资分配向一线倾斜

  “弹性工作期间,职工薪水如何发放才能既保持企业良性运转,又稳定职工队伍,是许多复工企业面临的难题。”沈阳市浑南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刘永和说。

  2020年2月,沈阳飞驰电气设备公司采用弹性工作制,由于经营受疫情影响有所损失,企业陷入既给不出以往的薪水,又怕现有的职工跳槽影响生产的两难局面。刘永和给出协商建议:薪资分配向一线倾斜。

  3月24日,企业方代表5人、职工方代表5人分列长桌两旁。职工方代表马岩说:“2月,部分员工到厂复工或线上办公,应当给予部分出勤工资。”职工方代表于超群补充说:“车间人员平时拿计件工资,疫情期间,工人工作量缩减,但所发工资过低,建议按正常生产期间工资标准发放。”企业方代表潘世一说:“企业不会进行裁员等人事变动,高层领导会主动降薪。”

  最终,协商形成2月工资方案:车间工人工资与正常生产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一致;办公室复工员工的薪资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后发放;高层管理人员工资按照实际工资的50%发放。

  劝说农民工“试用”后签合同

  疫情期间,由于一些外地员工不能返岗,当地企业急缺一线操作工,而当地的部分农民工也没有外出打工,有富余劳动力。于是,沈阳新民市总工会发布了招工广告,并通过村广播“喊话招工”,很快,70余人经培训后陆续上岗。然而,招来的农民工不愿签劳动合同。

  在当地一家制药企业会议室内,企业方和职工方对此进行了协商。企业希望稳定员工,提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合同个人要缴社保费,每月到手少了700多元。再说我们都有新农保,签合同不划算。”农民工代表孙永福说。新民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张学兵建议农民工:“不如,你们先‘试用’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后你们权衡签订劳动合同的利弊。”他又建议企业,先让农民工上岗,保障生产,只要福利待遇好,自然能稳定住农民工队伍。

  1周后,孙永福等16人陆续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张学兵给他们详细解释了劳动法律法规,把权利义务都摆在桌面上。他们发现,还是签劳动合同更好,不仅岗位和待遇稳定,还能年年涨工资,一旦出现工伤也有保障。

  善用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

  集中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违反了辽宁省疫情防控规定;不集中开会,违反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许多中小企业不具备线上开会的硬件条件,但是又有开职代会的需求。”沈阳市沈河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王庆辉进企后与企业同样面临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开职代会,既不违规,又不给职工带来感染风险”的难题。

  为解开这道难题,王庆辉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王庆辉把这个方案拿出来与企业行政与工会商议,得到了肯定并执行。

  疫情期间,许多单位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企业发展与职工待遇等问题并形成决议,决议留待下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确认,这样做既符合关于职代会的程序规定,又能保障员工健康安全,还如期完成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 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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