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热点聚焦-正文
公交IC卡押金岂能超过成本
苑广阔
//m.auribault.com2016-04-11来源: 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更多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公告,指出目前供水、供电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从4月起至10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其中,IC卡工本费高于成本将重点调查。

  几乎所有城市的市民都知道,在办理公交IC卡的时候,要被收取一笔数额不等的押金,少则二三十元,多则四五十元。对于收取这笔押金的理由,公交公司给出的答复是“成本”。毕竟公交公司作为一家企业,也要考虑经营成本、市场利润,不能在提供给市民IC卡上面倒贴钱。但是说到IC卡押金的数额,很多人都有话要说,因为大家很难相信这么一张小小的塑料卡片,它的成本要二三十元。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于近日指出,公用企业提供的是基础公用产品或公共服务,事关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都属于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将展开调查,进行规范、整顿和治理。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即便市民觉得被收取的押金数额不甚合理,但是却不得不接受,这说明公交公司利用了自己在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的垄断性地位,导致市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而且国家工商总局人指出,涉嫌利用这样的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只是公交公司,诸如供水、供电、供气、殡葬等部门,都存在利用垄断地位涉嫌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产品等等违法行为。

  既然是公共产品或服务,就必然带有公共属性,也往往会享受国家的巨额财政补贴,如果再在诸如一张IC卡这样的事情上占老百姓的便宜,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如果这样的行为再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那么被清理整顿,也是应该的。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