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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1条举措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2020-03-11 07:35:32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杨明清)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21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管用实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据了解,减轻企业负担是《意见》的核心内容。根据《意见》,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意见》还拿出了一系列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的举措,包括安排满足新招聘人员职业需要的免费体检,财政予以适当补贴;为复工企业提供规模化定制交通服务,对企业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外地员工的,给予适当补助;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等。

  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规定,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编辑: 白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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