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余嘉熙)今后在河南漯河,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想顺利履职,必须参加并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年考。一旦两次考试不合格,将被有关部门督促离职,并列入全市食品从业人员失信名单。
5月9日,32名来自漯河市10家调味面制品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了全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年考。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此类专门考试,这在河南省还是首次。
按照漯河市此次推出的食品企业年考制度规定,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每年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考试;考试范围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职业伦理道德;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继续担任本职务。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推出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年考制度,旨在强化企业法人食品安全法制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