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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企业在行动】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访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2018-11-12 08:00:42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围绕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记者11日采访了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记者: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司法部有什么“大动作”?

  傅政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

  为此,司法部刚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这份意见共20条,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努力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

增强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

  记者: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离不开严格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在这方面,司法部有何打算?

  傅政华: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将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

  要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

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

  记者: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

  傅政华:重点是要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服务民营企业。

  我们已部署各地在2018年底前,组织律师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同时,我们将推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化解。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又定分止争,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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