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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旅游需要大家反求诸己
//m.auribault.com2013-12-09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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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保障旅游者权益的新《旅游法》已经在国庆黄金周期间试水,这对于在某种程度是在“野蛮生长”的中国旅游来说,无疑于是一种重大利好。以公共为心者,人必乐而从之。对于世界最大的旅游消费群体,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一部法规对其保驾护航,将会是怎样的一地鸡毛。
  旅行社和景区有“紧箍咒”加身,那游客自己呢,恐怕也应该好好读下《旅游法》。中国游客身上往往具备两种特质:一是购买力惊人,往往让当地商家心花怒放;二是破坏力同样不容小觑,这让某些旅游景点很受伤。
  无论是故宫、埃及神庙上的刻字,还是天安门广场、海南白沙滩上的万吨垃圾,都留给国人太多的未竟之问,在旅游这个领域中有着太多可以上升到国民素质大讨论的由头。而每当节假日,不少电视媒体都会第一时间赶赴景区现场,去鲜活地捕捉那些不文明行为。据电视人说,这样的素材多得都让人感到麻木。
  当物质文明跑到了精神文明的前头去,社会总会用自己的声音来传达不悦,旅游行业也是如此。在我们时刻强调着自己作为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益之时,其实也应该安静下来反求诸己。某种程度上旅游就是种权利和义务的互换,为何在严格要求别人的同时,却努力忽视掉自己应尽的责任?
  某些游客之所以能成为“奇葩”,皆是因为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怪。今年颐和园就有游客随地小便的新闻曝出,而尴尬的是公共厕所也仅离这些“行为艺术者”百米距离。这种刺眼的“风景”不仅折煞了人们看风景的心情,更是令我们对社会管理是否存在死角产生质疑。好在新《旅游法》的出台,将多少起到令行禁止的功用。
  新《旅行法》规定旅行者应当恪守旅行文明行动规范,警告和罚款是必须有的,而情节较重的更有“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不再“罚酒三杯”的处罚应该会让某些游客有所敬畏。然而处罚不是目的,真正要达成的共识是旅游者应清楚自己的应有之义,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僭越这条红线,执法者也不得不以儆效尤。
  新《旅游法》是无法毕其功于一役的。真正提升旅行者的文明旅游意识,则应该来场素质的先知先觉。近日看新闻,武汉、深圳等地都在积极倡导“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的活动。这种组织性质的“反求诸己”,当然会受到各方面欢迎。它多少能让民间旅游的秩序有效回归。当然真正的绿色行动还应该在每个旅游者心中。
  愿你我的文明旅游行为能配得起祖国的秀丽风光。(作者 谢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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