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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波:司改,让金子更好地发光 
彭 波
//m.auribault.com2015-04-15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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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的不一定不行,但留下来的一定是要行的。让金子更好地发光,这就是改革的魅力

  最近司法系统传出新闻:先是全国十佳公诉人、云南省检察院公诉科原检察官王珏辞职加入律师事务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久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辞去公职设置的诸多条件又引发网友议论:“单位放了大招”。

  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改革成效也正在逐步显现,可不时有法官、检察官跳槽,我们怎么看?

  “打算选择新的生活方式”,这是王珏写在辞职申请表上的理由,也是一些法官、检察官决定辞职的初心。不可否认,在法治环境尚待改善、司法人员保障尚需加强的当下,法官、检察官在承受巨大工作压力,付出的辛劳与收入不成正比,有时甚至还会遭遇“权力干预法律”的艰难时刻,这让一些人萌生去意。同样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同样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无论是在工作压力还是收入水平上,都存在着较大落差。“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样的现实语境日复一日地刺激着一些司法工作人员。

  然而,这一切正在改变,而且是快节奏地前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司法体制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力度展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所有法律工作者的共同信条。“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不能任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正在从文件走向现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已经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司改实施方案提出3年内要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这一切都为我国司法体制规划出光明的蓝图。周围的法治环境将得到更大改善,心中的法治理想将更好实现,行业的体面尊严将得到更细落实。这不正是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内心所期待的吗?

  人各有志,法官和检察官也可以“跳槽”。但如果是担心,去行政化后,法官、检察官拿什么身份去跟处长、局长们打交道?或者认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就是要夺走大部分人的铁饭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一直以来,行政化、地方化是法学界与司法实务界公认的审判不能独立的痼疾,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去行政化、去地方化,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司法公正。无论是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还是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或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使司法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牢固树立为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理想而奋斗的精神,才能做好一名法官、检察官,在这轮司改中才能“如鱼得水”,找准自己的定位。

  当然,对广大法律工作者高度关切的问题,还是要加强引导和沟通,使大家正确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把司法体制改革这盘棋下好。

  走的不一定不行,但留下来的一定是要行的。让金子更好地发光,这就是改革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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