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试岗,别成企业“空手套白狼”新伎俩-中工评论-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评论

工媒聚焦

无薪试岗,别成企业“空手套白狼”新伎俩

吴睿鸫
2020-06-03 10:00:19  来源:红网

  “甲方(企业)可根据乙方(员工)表现进行岗位调整,试岗期限为5天。试岗合格者从正式上岗后起计发工资。未达成用工协议者不付劳动报酬。”近日,向记者展示与沈阳市某食品加工企业签订的无薪试岗协议书时,周恬称其为“免费劳动同意书”。(6月1日 《工人日报》)

  试用期,原本是劳动关系中较为特殊的一段时期,是员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而有些企业为了规避用工成本,选择招非全日制员工、无薪培训轮岗、签短期无薪上岗协议等违法方式“试用”员工,让本该拿到报酬的劳动者“白干活”,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

  疫情当下,就业难已成为全国诸多行业的普遍现象。个别企业趁机打起了歪主意,通过无薪试岗,获取免费劳动力,试了一批裁一批,循环往复,无本万利。譬如,今年2月份,小周通过了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视频面试,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两天后,却被告知先要无薪试岗,试用期5天;除早午餐外,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当天,和她同来的还有10人。结果5天后,企业以“晕流水线”为由未录用她,而且,同来的10个人也都没留下。

  实际上,零用工成本的无薪试岗,与现行法律严重相悖。2005年,人社部发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时,劳动关系成立。这意味着,一旦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便工作一天,企业也理应支付相应报酬。

  在企业主眼里,无薪试岗员工似乎是零成本用工,为企业节省了“三五斗”,其实加大了用工隐性风险。由于招聘这类企业员工时,既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五险一金。尤其是无薪试岗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等意外时,往往会求助无门,无法得到预期赔偿,这不仅造成了这类群体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也容易产生劳动纠纷。

  维护无薪试岗员工的合法权益,让无薪试岗员工,不再是任企业宰割的职场“羔羊”,不仅要从源头上治理,完善既有法律法规,架构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更要严查每一起违规违法案件,形成高压态势,从而有效保障无薪试岗员工的切身利益。

 

编辑:张苇柠

漫画评论

中工时评

人物

一周看点

新闻日历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