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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推动集体协商创新发展

2018-12-07 07:14:04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日前,全国总工会召开会议,认真总结《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落实情况,就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进行部署。近日,围绕下一步工会如何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记者采访了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同志。

  问:当前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形势任务发生了什么变化?怎样认识当前工会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发展动力转换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协商工作,2014年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都对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协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是对集体协商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和发展,对指导我们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障职工权益的关系,与时俱进地做好集体协商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工会要牢牢把握党中央对集体协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党中央对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功能定位贯彻落实到集体协商的具体实践中去,始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通过协商促进职工和企业互相交流、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合理预期,促进企业和职工实现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密切关注因供给侧改革、结构调整、贸易摩擦和环保整改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继续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鼓励企业和职工围绕薪酬福利、工时制度、轮岗休假、用工方式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促进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问:下一步全国总工会在巩固提高集体协商建制率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全国总工会将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有关单位协商一致,争取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名义制定并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并将巩固提高集体协商建制成果作为重要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大力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巩固集体协商建制成果,进一步促进集体协商扩面增效。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密切关注环卫保洁、网约车、快递员、送餐员等低收入群体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问题,推动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确保低收入职工群体收入合理增长,增强他们获得感和安全感。

  问:近年来,各级工会一直将开展行业集体协商作为工作重点,下一步全国总工会在推动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工作方面有何打算?

  答:全国总工会将继续加大行业(区域)集体协商推进力度,探索多雇主协商模式,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集中的行业(区域)作为推进集体协商的主攻方向,加强工种指导价位、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行业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与产业工会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产业工会优势和作用,适应产业升级、劳动者素质提升的发展需要,积极向技术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探索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下开展集体协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协调稳定灵活用工领域劳动关系的作用。

  问: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化集体协商工作”。全国总工会在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方面的目标是什么?

  答:工会十七大开启了新时代工会工作的新征程,呼唤我们作出新时代集体协商工作的新作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要求,制定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标准,推动各地开展质效评估,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规范协商流程、拓展协商内容,积极提升职工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不断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企业和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可度。

  问:加强集体协商制度保障对集体协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总工会将如何推动完善集体协商相关制度机制?

  答:在完善集体协商相关的制度机制方面,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进程,加快《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收入分配方面法律法规制定,努力为集体协商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法治环境。各级工会要进一步争取党政重视支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将集体协商工作融入党政主导维权工作大局,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

  问:下一步,全国总工会在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协商能力建设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推进集体协商的重要力量。全国总工会将重新修订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着重解决当前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资金保障,促进指导员作用发挥。各地工会要高度重视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拓宽人员来源渠道、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努力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尽快完成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任务。加强对工会干部、集体协商指导员、协商代表的培训,提升他们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编辑: 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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