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地最新明确,最长放18天!你所在的地方婚假多少天?
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山东的婚假最长为18天。
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了相关情况。
“目前1至3天婚假不能满足年轻人筹备和举办婚礼的时间要求,人民群众对此反映较为强烈。”徐金妹介绍说,本次修改条例过程中,综合考虑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人单位负担和职工诉求等因素,参考借鉴其他省份做法,明确了婚假并鼓励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同时明确了婚假期间相关待遇。“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常见婚假问题汇总
1.再婚职工能否享受婚假?
《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因此,再婚职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同样能够享受婚假。
2.婚假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至于婚假是否包含休息日,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
3.婚假是否有时效期限?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用人单位可以制度规章予以明确,且应合理合法合情。
4.婚假什么时候休?
法律对该问题并无明文规定,但用人单位有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
5.职工请婚假,用人单位一定要批准吗?
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的法定权利。劳动者申请休婚假,只要符合休婚假条件,除用人单位有法定事由或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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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个省份延长婚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5个省(区、市)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延长婚假。其中,山西、甘肃最长,可享受30天婚假。各省、市、自治区具体延长情况如下:
山西省 30天
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甘肃省 30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天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
河南省 21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8天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江西省 18天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增加产假9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30天;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云南省 18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河北省 18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9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10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内蒙古自治区 18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15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9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10天育儿假。
黑龙江省 15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5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天,假期工资照发。
吉林省 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
重庆市 15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
福建省 15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青海省 15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90天;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浙江省 13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
安徽省 13天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江苏省 13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贵州省 13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海南省 13天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13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福利待遇:享受10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3天婚假。
北京市 10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
上海市 10天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天津市 10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10天。
辽宁省 10天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有护理假20天。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西藏自治区 10天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包括合同工)实行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延长产假优待;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一周,一方晚婚一方享受。
陕西省 法定3天,参与婚检可延长至13天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
你所在的地方婚假多少天?
(综合来源:新华网、光明网、广州日报、中国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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