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省启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主题)
重点抓好九项工作(副题)
海南日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谢芳)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要求,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印发活动方案,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全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方案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重点抓好以下9项工作——
一是举办“‘典’入园区 法护营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整合普法资源、社会力量,通过宣讲、解读、互动交流等方式推动普法宣传进重点园区;二是组织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在各市县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有特色、有实效的集中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三是抓好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帮助青少年规范行为边界、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四是加强村(社区)民法典普法宣讲,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深入村(社区)开展主题宣讲;五是组织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进园区、进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熟知与企业运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六是举办一期“筑梦公益 普法先行”民法典宣讲云直播,并通过“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视频号等平台播出;七是依托“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举办一期民法典知识网上有奖答题活动;八是利用“海南普法”公益短信平台,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民法典公益普法宣传短信;九是组织各市县、各部门、各新闻媒体利用门户网站、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开展专题普法,同时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开展专题宣传,全方位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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