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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志林:每个人都是公共安全的主体
“关注公共安全”系列评论之四
//m.auribault.com2015-06-05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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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

  这就点明了维护公共安全必须依靠群众的关键所在。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吹响全社会维护公共安全的“集结号”。

  维护公共安全,需要发扬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从建国之初的“小脚侦缉队”,到如今的“朝阳群众”,都是发动群众维护公共安全的典范。新时期,公共安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更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公共安全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尊重群众的安全意愿,理解群众的安全关切,维护群众的安全利益。

  维护公共安全,需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拓展群众参与的渠道。可借鉴枫桥等地的经验,依托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多方参与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尽早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在社区层面建立“流动红袖章”的社区公共安全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守望相助,织密织牢社区的公共安全监测与服务网络,共同维护社区治安、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区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依托专业社工力量,发挥他们作为“社会医生”的柔性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专长,推进公共安全教育和公益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调适排解社会公众心理,协调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区的和谐安宁。

  维护公共安全,需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转型发展。上到天文地理,下到鸡毛蒜皮,公共安全纷繁复杂,不能只靠政府单打独斗。这就要求发挥政府和社会各自的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凝聚合力,推进社会各界的民主参与、协作治理。政府在维护公共安全中也应该放下身段,发扬民主、顺乎民心,注重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以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安全的基本权利,通过制度激励来引导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拓宽参与路径,创新方式方法,健全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提高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性。

  公共安全像空气,人人离不开,时时不可少。切记每个人都是公共安全的主体,都要充分认识公共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一份公共安全的责任,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的各项制度规定,形成安全互助和相互监督的良好习惯,主动调适个人心态,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和公共安全应急响应水平。

  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只要大家携手努力,就一定能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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